公共政策视角下非政府组织与利益集团的关系
2014-03-31汪洋,宋川
河北开放大学学报 2014年4期
汪 洋,宋 川
(1.江苏开放大学 文法学院,江苏 南京 210036;2.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河北 石家庄 050071)
公共政策是国家(政府)、执政党及其他政治团体在特定时期为实现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目标所采取的政治行动或所规定的行为准则,它是一系列谋略、法令、措施、办法、条例等的总称。因此,公共政策是对公共利益的权威性的分配。在当今日益民主化的社会里,公共政策的制定主体也呈现多元化的态势,政策的制定过程也是利益的整合与妥协的过程,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中,除了直接的制定主体外,作为间接制定主体的利益集团以及非政府组织都对政府的公共政策的影响日趋增强。
一、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理论概述
1.非政府组织的内涵及其特征
“非政府组织”这一说法最早出现在1945年6月签署的《联合国宪章》中,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的缩写是非政府组织,即通常所说的NGO。国际上对非政府组织的定义还没有达成一致的共识,1952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的决议定义为“凡不是根据政府间协议建立的国际组织都可被看作非政府组织”。1996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1996/31号决议进一步承认了在各国和各地区活动的非政府组织。[1]国内的许多学者如王名等认为:“非政府组织是指政府和营利企业之外的一切社会民间组织,它在外延上包括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国有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其他组织。”[2]王绍光认为:“非政府组织属于第三部门组织,既不同于政府部门,又不同于私人部门,而是超出于两者之外的第三种类型的组织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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