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实习伤害事故防范探究——中外大学学生实习比较视角
2014-03-30唐政秋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14年3期
唐政秋
(长沙民政学院,湖南 长沙410004)
一 中国现状:实习伤害事故增多与相关法律制度缺失
本文所称伤害事故,是指高校大学生(主要是高职院校)在顶岗实习期间发生的类似工伤或遭受意外事故导致的伤残或死亡等情形,简要说就是大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截止2013年5月,我国高职院校(含专科)数达到1266所,其中2012年高职招生总数约为314.78万人。依据教育部16号文件关于“高等高职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的规定,意味着每年有300多万的高职院校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学生实习安全形势不容乐观,2012年,根据教育部推行的全国职业院校(含中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抽样选取的60万例样本分析,每10万名实习学生发生一般性伤害的约39.9人,其中导致死亡的约3.96人。从发生事故的地点分布看,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贯穿于包括岗位实习、交通、住宿等环节在内的整个实习过程。学生实习期间伤害事故的现状,除了有学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的薄弱和能力欠缺的因素外,学校在学生实习组织与安全管理方面的不足也是重要因素,显示出防范学生实习伤害事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与学生实习期间频发的伤害事故不相适应的是,我国有关实习的法律法规缺乏。我国目前没有出台有关大学生实习管理的法律法规,仅仅在有关政策文件方面有比较抽象的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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