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不能成为腐败分子的避风港
2014-03-28孙兴全
财政监督 2014年2期
●孙兴全
(作者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
高校腐败案频发,招生、学术研究、基建后勤、采购、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等很多领域更是腐败的“重灾区”。很多“象牙塔”失去了圣洁,学术、文化的传播路径被权钱交易堵塞,社会伦理和公平正义的倡导者反成其破坏者,高校腐败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面对宝贵的教育资金被糟蹋、国民享受公平教育的机会大量剥夺、年轻学子学习成长的环境被污染、腐败对学术创新的重创和对官本位的推动的现实,打击高校腐败,以清廉公正的形象捍卫中国高等教育的尊严应成为社会共识并转化为切实有效的行动。
长期以来,高校管理的制度建设常陷入“净土”、“清水衙门”、“道德高地”的思维定式,“小看了”高校产生苍蝇、硕鼠、老虎的能量,致使高校财务审计、多元监督、财务和办事公开、内部治理、惩处腐败分子的制度严重稀缺。相对其他公共领域,高校反腐的制度性努力更显滞后,高校的光环掩盖之下,高校反而成为了一些腐败分子的避风港。笔者这一判断有很多事实支持:高校领导干部作案成功率较高,仅案发被查处者涉及到的高校和人数就令人吃惊;高校腐败并非领导干部专利,窝案不断、腐败的群发性、蔓延性突出,在研究生招生上有发言权的教授陷入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时有耳闻,争取科研经费使用旁门左道、贪污科研经费成为普遍现象。事实证明“净土”预设显然破产,高校的围墙挡不住权、利、色的袭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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