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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一词的倡导者

2014-03-20王洪江

文学自由谈 2014年3期
关键词:幽默林语堂鲁迅

●文/王洪江

我最早刮目相看林语堂,是通过他撰写的《中国人》。方知在柏杨《丑陋的中国人》之前,就曾有过正面介绍中国人的著作。但获知林语堂与“幽默”的渊源,还是在更全面地了解林语堂之后。当林语堂别出心裁地将英文单词“Humor”译为中文名词“幽默”的时候,是否直接从屈原《九章·怀沙》“煦兮杳杳,孔静幽默”或李白《鸣皋歌送岑徴君》“魂独处此幽默兮,愀空山而愁人”的诗句中信手拈来,我们不得而知。可它已经完全颠覆了原词“幽静无声”的本义,拓展出一个全新的境界。

起初,这一新生的词汇难于在文化圈子里得到认可。有的主张改译为“语妙”,有的拟用“油滑”或“谐穆”取而代之,几经权衡,反而促使了“幽默”的约定俗成。当然,仅凭形象地翻译了这么一个英文单词,幽默是不可能大行其道的。正如国学大师王国维最先翻译“Humor”为“欧穆亚”,却未能发掘它的内涵。林语堂的不同凡响就在于,当他独具慧眼发现了“幽默”之后,便如获至宝引入国内,并精心地嫁接在中国古老文化的大树上,直至萌发新枝、绽放奇葩……

一九二四年十一月,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个以散文为主的文学周刊《语丝》问世,林语堂随同周作人、鲁迅、钱玄同、俞平伯、刘半农等成为主要撰稿人。也许他的身影被众多名家遮蔽,故此他的“幽默”尝试,并没有吸引多少追随者。

一九三二年九月,由林语堂担任主编的《论语》在上海创刊。这份半月刊以“幽默闲适”和“性灵嬉笑”的文风,借会心一笑讽刺黑暗的现实,给人耳目一新的感受。“投石问路”的创刊号,很快就销售一空,不得不屡次加印。每期的发行量都达到三四万份,成为上海热销的刊物之一。一时间,幽默文章成了时尚。第二年初春,爱尔兰喜剧大师萧伯纳环球旅行途中逗留上海,林语堂用英语和他进行了幽默风趣的对话。三月一日,《论语》推出萧伯纳专号,更为兴起的“幽默热”推波助澜,以致这一年被称作上海文坛的“幽默年”……

后来,林语堂又曾主编了《人间世》和《宇宙风》两份扩大幽默影响的刊物,宣称:“无论哪一国的文化、生活、文学、思想,都是用得着近情的幽默的滋润的。没有幽默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

将“幽默”的地位抬得这么高,林语堂可谓千古以来第一人。在《八十自叙》中,他实事求是地表白说——

我创办的《论语》这个中国第一个提倡幽默的半月刊,很容易便成了大学生最欢迎的刊物。中央大学罗家伦校长对我说:“我若有要在公告栏内公布的事,只须要登在你的《论语》里就可以了。”我发明了“幽默”这个词儿,因此之故,别人都对我以“幽默大师”相称。而这个称呼也就一直沿用下来。但并不是因为我是第一流的幽默家,而是,在我们这个假道学充斥而幽默则极为缺乏的国度里,我是第一个招呼大家注意幽默的重要的人罢了。

幽默是需要文化底蕴来发挥的,同样也需要自由的心态来接受。故此,当西方人以船坚炮利威逼满清政府签订各种不平等的条约的时候,他们眼里只有朝廷上的卑躬屈膝和朝野的芸芸众生,却看不到那流萤般的智慧灵光,便武断地认为中国人没有幽默。

这也代表了一些“五四”文化精英的观点。鲁迅就曾写过一篇《从讽刺到幽默》的文章,声称:“‘幽默’既非国产,中国人也不是长于‘幽默的’人民,而现在又实在是难以幽默的时候。于是虽幽默也就免不了改变样子了,非倾于对社会的讽刺,即堕入传统的‘说笑话’和‘讨便宜’。”

其实,“幽默”并非舶来品,它甚至比西方的幽默更源远流长。可以说从孔子的《论语》,到林语堂的《论语》,中国人的幽默比比皆是。

古代先哲大家仿佛谙熟当代“今谓有趣而意味深长为幽默”的定义,即兴在他们卓有见识的说教中加入不少有趣且意味深长的寓言。这些寓言早已化作人们耳熟能详的成语,流传了两千多年,宛如华夏幽默的“胎记”。尽管它们都可归入传统的“说笑话”,但绝不是单纯的“为笑笑而笑笑”,更不是所谓的“讨便宜”,而是有着丰富的内涵,给人有益的启迪。即令后世派生出了许多低俗的笑话,但其中也有着不胜枚举的亦庄亦谐的好“段子”。

可见,并不是因为林语堂的倡导,中国才从西方移植了幽默,而是中国的幽默古已有之,需要借助新文化运动重新认识。林语堂不过是借助洋文为它贴了一个容易辨认的标签而已。

林语堂一八九五年出生于福建平和一个基督教家庭,父亲是一位乡间牧师。他的家境并不宽裕,以致少年林语堂徘徊在鼓浪屿海边默祷上帝,祈求能在路上捡到一只角子,好去买一碗向往已久的素面吃,却一而再、再而三地令他失望。家乡的青山绿水滋养了他的心灵,多少年之后,他都相信自己是以一个简朴的农家子的眼睛来观看人生。

事实上,假如他是个农民的儿子,那他很可能就一辈子都在田园里度过。幸而凭着父亲的身份,他享受到教会的优惠。从小学和中学,都是免费教育,而且免缴膳食费。

按照父亲的愿望,他进了上海圣约翰大学,那是闻名全国的英文大学。他在中学以第二名毕业,在圣约翰也是以第二名毕业。中学时,只要他再加把劲,完全有把握“独占鳌头”。可他偏偏甘居第二,便省下了一份逍遥自在。当其他同学都在积极备考的时候,他却到苏州河边捉鳝鱼,甚至引诱别的好友一同去钓鱼;在圣约翰大学,他发现讲授中国民法的金老夫子讲了不出十分钟,就开始“坐禅”。他便趁机偷看各种书籍,其中他最爱看的是张伯伦《十九世纪的基础》,又读了赫克尔《宇宙之谜》、华尔德《社会学》、斯宾塞《伦理学》及韦司特墨《婚姻论》……他对于进化论和基督教的明证很感兴趣,有一次回家度假,他在教会登坛讲道,宣称旧约《圣经》应当作文学作品阅读,如《约伯记》是犹太戏剧;《列王记》是犹太历史;《雅歌》是情歌,而《创世纪》和《出埃及记》是很有趣的犹太神话和传说……这宣教辞把他父亲吓得惊惶无措。

他从圣约翰大学毕业后,任教清华大学。由于父亲早年在他心底打下了英国剑桥、牛津和德国柏林大学的烙印。故此,几年后他毅然踏上了留学之旅。一九一九年秋赴美国哈佛大学中文系,获得文学硕士学位后,转赴德国莱比锡大学专攻语言学。获得博士学位后回国,担任北京大学教授……

一位朋友评论说,他的最大长处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而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这原是一种善意的嘲讽,他却以为说到点子上了。他曾做了一副对联:“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他思想活跃,毫无顾忌地把两千年前的老子与美国的福特氏(汽车大王)拉在一个房间之内,让他们共同讨论货币的价值和人生的价值;还别出心裁地要辜鸿铭导引孔子投入麦唐纳(前英国内阁总理)之家中,而看着他们相视而笑,在杯酒之间得完全了解……这样发掘一中一西之元始的思想,他的兴味之浓不亚于通宵达旦砌长城的“麻将迷”。

他一度自称为“现实理想主义家”。又称自己是“热心人冷眼看人生”的哲学家。他喜爱妙思古怪的作家,但也同样喜爱平实贴切的理解。他坦言感兴趣的是文学、漂亮的乡下姑娘,地质学、原子、音乐、电子、电动刮胡刀,以及各种科学新发明的小物品。他用胶泥和滴流的洋蜡做成有颜色的景物和人像,摆在玻璃上,藉以消遣自娱。喜爱在雨中散步;游水大约三码之远;喜爱辩论神学;喜爱和孩子们吹肥皂泡儿。见湖边垂柳浓阴幽僻之处,则兴感伤怀,对于海洋之美却茫然无所感。一切山峦,皆所喜爱。与男友相处,爱说脏话,对女人则极其正经……他曾参加了汉口的革命政府,充任外交部秘书,可仅仅四个月他就辞职而去,因为他“体会出来他自己是个草食动物,而不是肉食动物,自己善于治己,而不善于治人。”

林语堂曾有两位恋人,都因对方家庭的阻拦未能如愿。他的妻子翠凤是鼓浪屿首富廖家的二小姐,二人情投意合,廖母却提出:“和乐(林语堂的本名)是牧师的儿子,家里很穷。”廖翠凤却坚决果断地说:“贫穷算不了什么。”就是这句话成全了一对美满的婚姻。刚办完婚礼,林语堂就果断地烧掉了结婚证书,说“结婚证书只有离婚才用得上”。他用此举,表明了二人永远相爱的决心。

居家过日子,少不了磕磕碰碰。有时廖翠凤也会生气,林语堂便保持沉默,直到翠凤自动消了气。翠凤最忌讳别人说她胖,最喜欢听人家赞美她高挺的鼻子。每逢翠凤不开心,林语堂就去捏她的鼻子,翠凤忍不住扑哧一笑,于是“云开日出”。

一九六九年一月九日,在台北阳明山麓林家花园的客厅里,林语堂夫妇庆贺金婚。在献给廖翠凤金质胸针上,镌刻着詹姆斯·惠特坎·李莱的名诗《老情人》,林语堂特意译成中文五言诗:

同心相牵挂,一缕情依依。

岁月如梭逝,银丝鬓已稀。

幽冥倘异路,仙府应凄凄。

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

一九二三年,“海归派”林语堂受聘赴北大任教。那时北大的教授们分为两派:一是《现代评论》所代表的,以胡适博士为领袖;一是《语丝》所代表的,以周氏兄弟为首。倘若单论交情,他应该投身胡适的麾下,因为就在翠凤患了急性盲肠炎危及性命的时候,他打电报向素未谋面的胡适借钱,胡适二话不说,就给他汇了一千美金;当他的钱不够又拍电报求援,胡适再给他汇了一千美金,终于帮他度过了难关。他起初还以为这是北大为了招揽海外人才的特殊照顾,一打听,方知是胡适的私房钱,把他感动得逢人便说“胡适老朋友”……然而,他或许从鲁迅的阿Q那里看到了东方幽默,和鲁迅似乎惺惺相惜,又主动与《语丝》结盟。他成为《语丝》主要撰稿人之一,并在《语丝》上发表第一篇文章《论士气与思想界之关系》。

一九二六年,林语堂和鲁迅都上了当时军阀政府的黑名单。林语堂避祸南下,刚在厦门大学立稳了脚跟,就邀请鲁迅也到厦大任教。两个文豪便又有了四个月的亲密接触……

当鲁迅最终定居上海,林语堂也追随着来到了上海,他的本意是想和鲁迅加深友谊。不料,林语堂打出幽默的旗帜并没有受到鲁迅的赏识,相反,鲁迅相继写了《骂杀和捧杀》、《读书忌》、《病后杂谈》、《论俗人应避雅人》、《隐士》等文章进行嘲讽。早先,二人也曾有过围绕“痛打落水狗”的论争,是以林语堂宾服鲁迅的观点而收场。但这次,林语堂声称“欲据牛角尖负隅以终身”,要为自己的文艺观念而战,也写了《作文与作人》、《我不敢再游杭》、《今文八弊》等文章来反击……

不过,这种笔墨官司尚未影响正常交往。直到“南云楼风波”的发生,方使他们的友谊产生巨大的裂痕。在鲁迅的日记里,对此曾有记叙:“二十八日……晚霁。小峰来,并送来纸版,由达夫、矛尘作证,计算收回费用五百四十八元五角。同赴南云楼晚餐。席上又有杨骚、语堂及夫人、衣萍、曙天,席将终,林语堂语含讥刺。直斥之,彼亦争持,鄙相悉现。”而四十年后林语堂在《忆鲁迅》中也回忆此事:“有一回,我几乎跟他闹翻了。事情是小之又小。是鲁迅神经过敏所致。那时有一位青年作家,……他是大不满于北新书店的老板李小峰,说他对作者欠帐不还等等。他自己要好好的做。我也说了附合的话,不想鲁迅疑心我在说他。……他是多心,我是无猜。两人对视像一对雄鸡一样,对了足足两分钟。幸亏郁达夫作和事佬。几位在座女人都觉得‘无趣’。这样一场小风波,也就安然流过了。”

本来经过这样的调解,这一场矛盾冲突也就过去。不久,鲁迅写信劝林语堂多翻译些英文名著的时候,林语堂回信说了一句“等老了再说”。谁成想,这被鲁迅误以为暗讽他已经老了,便愤怒地攻击林语堂文学上的趣味主义和自由主义,斥责幽默刊物为“麻醉文学”……其实,林语堂并没有像鲁迅假想得那么歹毒,说的也是内心一句再正常不过的实话,却在鲁迅那里激起那么大的仇视,这令他始料未及。他在美国逗留期间,闻知鲁迅的噩耗,便写了《鲁迅之死》寄托哀思:“吾始终敬鲁迅;鲁迅顾我,我喜其相知,鲁迅弃我,我亦无悔。大凡以所见相左相同,而为离合之迹,绝无私人意气存焉……”

林语堂是第一位以英文书写扬名海外的中国作家,也是集语言学家、哲学家、文学家于一身的著名学者。他在美国用英文写《吾国与吾民》、《风声鹤唳》、《老子的智慧》、《生活的艺术》,在法国写《京华烟云》等文化著作和长篇小说,不遗余力地将孔孟老庄哲学和陶渊明、李白、苏东坡、曹雪芹等人的文学作品英译推介海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并曾经三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

一九四七年,林语堂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美术与文学主任。一九七五年,他被推举为国际笔会副会长。转年于香港走完人生旅程,享年八十二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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