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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南宋中后期游士阶层的崛起*
——游士的舆论力量与社会功用

2014-01-23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6期
关键词:刘琳处士枣庄

吕 肖 奂

游士是长期存在于各个朝代的社会现象,但其在不同朝代的存在或隐蔽、或显豁。春秋战国时期,游士大量出现并在当时政治、军事、经济各个方面发挥了巨大效用,因而声名远振,当时可谓游士的黄金时期。秦汉以后,游士常常被视作游侠或无业游民而受到官方的各种限制,数量时多时少,却并未销声匿迹。到了宋代,游士不但游走于京师以及州府军监之治所乃至县镇,而且在南宋中后期还形成了一个具有强大社会舆论功能的阶层,甚至产生了一群诗人作为其阶层的文化代言人,并因而构成江湖诗派的主干力量①江湖是与庙堂相对的概念,远离庙堂的人都可以称之为江湖中人。除游士外,长时期身处下僚或远离中央政权重要官位的官员、祠禄官、处士,都可以称作江湖中人。尽管张宏生《江湖诗派研究》(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考证出的138位诗人中仅有15位身份可以确定为游士,但其中的商人以及不少身份无法确定者,多数也是游士。此外,还有不少游士的作品因未被收入江湖集或续集,而被遗漏在江湖诗派之外。另有不少游士的作品已经散佚。考量其总数,当超过其他身份的江湖人。,改变了当时的文学乃至社会文化面貌。但人们对游士在两宋的存在及崛起过程,却无太多关注。

一、数量不少但力量尚未凝聚的北宋游士

北宋时期已经有大量游士存在,特别是京师汴京,来自四方求学、参加科考的游士数量日益扩大,到仁宗时已经成为引人注目的社会问题,需要朝臣商议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不少官员上疏讨论处理这些游士的方法,有的建议京师办学收留这些游士,有的建议将其遣返原籍,如刘敞《上仁宗请诸州各辟教官》云:“臣伏见近敕,更张贡举条约,欲令四方游士各归其乡里,而有司得以观行听言、绝滥进之弊。”*刘敞:《公是集》卷32,《宋集珍本丛刊》第9册,北京:线装书局,2004年,第600页。即可知仁宗时京师游士之多,已迫使朝廷不得不采取令其归乡的措施,但是刘敞等官员并不认为遣返是有效举措。因此,北宋朝廷还采取扩大官学招生名额的办法安置或收留这些游士,如“元丰作新太学,四方游士岁常数千百人”,“元祐间,置广文馆生二千四百人,以待四方游士试京师者”*分别见周行己:《赵彦昭墓志铭》,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2956,第137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幑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157页;又见脱脱等:《宋史》,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3657页。又苏轼《议学校贡举状》云:“今陛下必欲求德行道艺之士,责九年大成之业,则将变今之礼,易今之俗,又当发民力以治宫室,敛民财以食(郎本作养)游士。”(苏轼:《苏轼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723页)可知解决游士问题成为当时要务。本文所引《全宋文》标点略有调整。。从这些安置数字中,可知神宗、哲宗时期京师游士总数当达到数千乃至万人,已然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

京师以外,经济文化繁荣之地以及不少路、府州军监、县之治所,也有不少游士在游走。如欧阳修《有美堂记》云:“而临是邦者,必皆朝廷公卿大臣若天子之侍从,又有四方游士为之宾客,故喜占形胜,治亭榭,相与极游览之娱。”*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40,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585页。则可知仁宗时杭州一类州治富庶之地,常有不少“四方游士”在活动,而其郡守的职责之一,就是将这些游士视作“宾客”而与之“游览”,善待这些游士。苏辙《送张安道南都留台》云:“少年喜文字,东行始观国。成都多游士,投谒密如栉。纷然众人中,顾我好颜色。”*苏辙:《苏辙集》卷3,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55页。则描绘出成都作为当时西南地区的文化中心,游士在其间密集并频繁“投谒”士大夫的盛况。

北宋京师内外的各级官员皆以善待游士为荣,范仲淹可谓开此风气之先:“仲淹泛通六经……尝推其奉以食四方游士,诸子至易衣而出,仲淹晏如也。”*脱脱等:《宋史》卷314,第10267页。此后不少官员无论在任职期间还是致仕之后,都尽力养士。

黄庭坚《朝奉郎致仕王君墓志铭》云:

君讳默,僰道人,字复之……于四方游士,为之依归,生馆之,死葬之。于其党之孤煢,衣食之,教养之,使男有室,女有家。*黄庭坚:《黄庭坚全集》,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809—811页。

李昭玘《傅主簿墓志铭》:

君讳思齐,字至之……四方游士闻义而至者,授馆饩如在公府;举匕箸堂上,如集凫雁;有所假求,不以厚薄无倦。*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2616,第121册,第250—251页。

李流谦《朝奉大夫知嘉州孙公墓志铭》云:

公讳观国…… 葺贡闱,新城谯,皆举其未举者,待游士最有恩意。*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4907,第221册,第279页。

孙觌《宋故左朝议大夫直显谟阁致仕汪公墓志铭》:

四明士俗喜事而乐施,一时寓公寄客困乏不能自存、死而无所敛葬者,公为首倡,士大夫应之翕然,故四方游士皆以公为归。*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3492,第161册,第80页。

汪藻《朝散大夫直龙图阁张公行状》:

公讳根,字知常,姓张氏……所至坐客常满,亲友游士馆于公家者,常数十人。葬死字孤,皆得其所求而去。*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3387,第157册,第277—284页。

各地大小官员都有养士的意识与行为,说明北宋以及南渡前后游士遍布各处,而官员养士已经形成一种社会风气。

不仅如此,许多有权势、有经济能力且兼有慈善之心的处士富民,也常有养游士之举。为这些处士富民撰写墓志铭的士大夫,常常将其视作墓主之乐善好施的美德而予以褒奖。如:

王安石《郑公夫人李氏墓志铭》:

郑公大姓,尝以其富主四方之游士。*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036页。

黄庭坚《叔父和叔墓碣》:

光禄始筑书馆于樱桃洞、芝台,两馆游士来学者常数十百人……光禄生茂宗,字昌裔。昌裔髙材笃行,为书馆游士之师。*黄庭坚:《黄庭坚全集》,第861—862,1385,562页。

黄庭坚《王长者墓志铭》:

长者海昏王氏,讳潨,字永裕……长者天资善治生,操奇赢,长雄其乡,遂以富饶。筑馆聚书,居游士,化子弟,皆为儒生。则以其业分任诸子,独徜徉于方外。③黄庭坚:《黄庭坚全集》,第861—862,1385,562页。

李石《陈次云墓志铭》:

次云陈氏生资中下邑,少为学不若章句儒,独好《春秋》,喜说王霸纵横大略。家业雄于财,次云因累世之资施与四方游士,颇袭关中大侠名迹。*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4569,第206册,第95页。

如此多的官员与非官员都积极养士,则游士的数量应该相当可观*从以上资料所云之“生馆之”以及“授馆饩如在公府”、“游士馆于公家者”、“为书馆游士之师”、“筑馆聚书居游士”看,设馆以待游士是北宋养士的常见方式。养士之人与游士的关系,可以称之为馆主(或主馆)与馆客的关系。馆主设馆以待游士,游士可以教书、代撰文书、出谋划策的方式栖身于私馆中,一时或长期不再游走,就成为馆客。馆客或称门客故吏也是游士的一种暂时生活形态。此外,非朝廷任命之幕僚或幕宾与之相似,也是游士的一时生活形态。。只是这些被养的游士,无论个体还是群体形象,在当时多数文献中都比较模糊,这一方面可能因为游士并非撰写者十分关注的对象,另一方面也说明当时游士可能尚未成为值得社会关注的特出群体。

从记载看,当时官员与非官员几乎都是自愿养士,这种行为基本上出于养士者自身的慷慨大方、好善乐施,但也应该与游士的品行有些关系。黄庭坚《故僰道廖君画像赞并序》云,邛州富人廖翰“延儒学以为子师,礼游士以为子友”⑥黄庭坚:《黄庭坚全集》,第861—862,1385,562页。。将游士与“儒学”并称,且一起延请为子弟之师友,礼敬有加,可知游士在当时的品行声名并不坏,甚至能与“儒学”相提并论。

北宋游士的品行以及活动状况,从欧阳修嘉祐元年《议学状》所谈的汴京游士可见一斑:“且今入学之人,皆四方之游士。赍其一身而来,乌合群处。非如古人在家在学,自少至长,亲戚朋友、邻里乡党众察徐考其行实也。不过取于同舍一时之毁誉,而决于学官数人之品藻尔。然则同学之人,蹈利争进,爱憎之论,必分朋党。昔东汉之俗尚名节,而党人之祸及天下,其始起于处士之横议而相訾也。”*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110,第1673页。欧阳修担心数量日增的游士在他乡时间短而难以久察其品行,担心游士会有结党横议之倾向。但这一切,还只是担心而已,并没有实际形成,特别是其结党行为,直到南宋初年也没有多少事实记载。由此可知,游士在北宋虽然数量不少,但尚未形成足以影响当时政治经济生活的强劲力量。

二、南宋中后期游士的谋生技能及手段突变

到了南宋孝宗(1163—1189)后期,游士不仅数量大大增加,而且行事作风也似乎突然间发生了“质”的变化,刘过、姜夔都是孝宗淳熙后期登上诗坛的游士诗人代表。这种变化在光宗、宁宗时期愈演愈烈,理宗、度宗时期鼎盛,直到宋末都没有消减*游士数量增加有多种原因,进士多而官阙少导致不少进士、失路官员也变成游士。多数人认为士阶层分化从宁宗开禧年间(1205—1207)开始,如沈松勤《宋元之际士阶层分化与文学转型》(《中国宋代文学学会第八届年会暨宋代文学与宋城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集》第4本,第136—151页)认为“在宋开禧以后、元延祐以前的一个世纪里,士阶层分化与文学转型是互为因果、相辅相成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但实际上孝宗后期就已经有不少知名游士,由此推断,士阶层分化在南渡后不久就已经开始。。

现存南宋士大夫文人对游士的整体评价记录,几乎完全不同于北宋时期。北宋游士常被称作“四方游士”,主要强调其来自四方各地;而到南宋,游士则被称作“江湖游士”*如宋末元初方回撰,李庆甲汇评:《瀛奎律髓汇评》,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840,840,840页;蒋子正:《山房随笔》,《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40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第341页。,强调其游手好闲、漂泊于江湖的生活状态,颇有贬低的意味。

方回给江湖游士的定义是:“盖‘江湖’游士,多以星命相卜,挟中朝尺书,奔走阃台郡县糊口耳。”③如宋末元初方回撰,李庆甲汇评:《瀛奎律髓汇评》,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840,840,840页;蒋子正:《山房随笔》,《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40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第341页。南宋中后期的“江湖游士”,不全像北宋的“四方游士”那样主要以求学、参加科考为目的,而是“相率成风,至不务举子业”④如宋末元初方回撰,李庆甲汇评:《瀛奎律髓汇评》,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840,840,840页;蒋子正:《山房随笔》,《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40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第341页。。尽管部分游士也以游学为游谒生活的一种表现形态*“游学之士”在南宋中后期是否可以全部算作游士,值得讨论。根据孙应时《烛湖集》卷11《编修石公行状》云:“临安学故敝陋,游士以请托冗食其中,士之自好者耻而不入。”(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6592,第290册,第112页)笔者认为应该将“请托冗食”于太学、府学州学乃至书院的游士与专一于读书求科第的游学之士区别开来。刘宰所言的“游士”是指参与“漕试、太学补试”的“游学之士”,并非太学学生,且其行为更像“一般的江湖游谒之士”,而与“各级各类学校”中专一向学的“游学之士”不同。南宋中后期“各级各类学校的游学之士”,的确是很重要的一股舆论力量,其行为表现与游士有异有同,笔者希望另撰一文论述。,但对南宋中后期大多数游士们而言,进士及第后走向仕途已经不是他们唯一的希望和追求。游士们游走于京师以及“阃台郡县”,除了游学谋取功名外,大多是为了“糊口”,即谋生存甚至求发展,其目的已经不像北宋游士那样唯一单纯。北宋游士求学、参与科考大多是短期行为,考中则进入仕途,落败则归故乡;而南宋游士的“糊口”则需要长久乃至一生的奋斗与漂泊。因此这些长期在城市谋生的游士,才算得上是真正意义的游士。正是这些以谋生为目的且长时期集中在大中小城市生活的游士,为游士阶层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目的的变化导致行为的变化。南宋大多数游士来自于乡间或小市镇,最初也像北宋游士那样是为了求学、科考*刘宰《漫塘集》卷13《上钱丞相论罢漕试、太学补试札子》:“温、福二州向来解额太窄,出游者众,非他郡比。”(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6821,第299册,第173页)可知当时游士最初多因解试名额限制而积聚京师以谋取科第。,但是当游学不成或进士及第后得不到官职时,不少士子不愿回故乡定居,而选择在人口集中、生活便利、繁华而竞争激烈的城市中生存发展。为了生存发展,他们必须具备足够的谋生技能与手段*关于游士的谋生技能,张宏生《江湖诗派研究》第二章《文化传统的倾斜——江湖谒客的生活形态及其他》和该书附录二《南宋江湖谒客考论》及费君清《南宋江湖诗人的谋生方式》(《文学遗产》2005年第6期)都有论列。这里的论证只是作了一点说明和补充。。对于不少游士而言,文学创作无疑是他们为科考应试而训练已久的才能,于是他们希望卖文为生或卖诗为生,将作品变为商品。的确,有些游士因此获得成功,如姜夔,就因为特出的文学创作才能而受到文化官员及热爱文化的权贵们赏识,被收留且资助后成为有较稳定生活来源的职业作家。但像姜夔这样有幸以创作为职业的游士并不多。在当时文化尚未形成产业的社会状况下,虽然也有陈起一样的书商愿意出版游士们的作品,但这些创作“商品”似乎并不畅销,许多游士还是难以靠此维持生计。一些游士将作品作为“干谒之具”“出售”给官员或权贵后,偶然会换得一些不稳定的收入,却不足以维持长期稳定的生活。因此文学创作尽管是不少游士的特长,却无法成为他们最佳的谋生手段。

游士们还需要更多的实用技能。对于他们而言,“星命相卜”等道教文化技艺,是不需要太高经济成本、也不需要花费太长时间学习的谋生技能,因为多数人在受教育过程中多少都会接触到天文历法、道家、道教方面的基本知识,这些知识也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星命相卜”至迟从宋初就是一些非官员的民间文化人的专长,如陈抟、种放等即以此技能受到朝廷及士大夫尊崇。尤其是京城市镇的非官员文化人*对此笔者已另撰文《宋代的处士与处士文化》述之。学界一般认为处士“本指有才德而隐居不仕的人,后亦泛指未做过官的人”(《汉语大词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第5079页),而拙作试图重新定义“处士”,并将其与“游士”分开论述。笔者认为处士和游士既是相互涵盖的,又是相对的、变化的概念,需要细致辨析。人们常以“才德”区分二者,但此标准极富弹性,所以很难将二者区分开来。笔者试图以居处乡村与游走城市的不同生活形态为标准,重新界定处士与游士,将处士大体定位为居处于乡村山林的文化人,游士定位为生存在京城市镇的文化人,进而说明游士与处士分别代表城、乡民间文化人,创造了城、乡民间文化。笔者将另撰一文谈论处士与游士文学及文化之异同。,因为没有土地可依赖,又没有其他才能可施展,想要接近上层士大夫权贵,多数会选择这种文化性技艺作为基本谋生本领。当时无论朝廷官员还是普通民众,都普遍信奉道教,迷信天命,所以掌握这些技艺的游士颇有市场,替人占卜比创作诗文更容易维持生计。只是这种技能以预测未来为务,本身具有不确定性,加上游士们为了谋生而游谈无根、夸大其词,增加了其招摇撞骗的性质,颇为人诟病,使此种职业成为“江湖习气”的重要标志。

除此之外,据孙应时《与汪岠秀才书》云:“世之游士,或依倚官府以说书醵金,仆常痛之,以为辱吾圣人之书,故不欲足下类此。”*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6587,第290册,第11页。则可知还有一些游士以“说书”为挣钱糊口手段,所说之书也是“圣人之书”,却可能因为不符合士大夫的阐释标准而颇令士大夫不齿乃至痛恨。

游士们要在城市生存,自然还会有其他谋生技能,如作为生产文化用品的手工业者,经营文化产品的商人,或是生产经营其他生产生活用品的工商业者。但在南宋商业文化初步发展的城市中(尽管不少人认为是极大繁荣),固定职业或稳定体面的工作极少,而游士们的数量却在急剧增加,他们如何才能更好地生存发展?

游士与普通市民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他们有知识、有文化,属于士人阶级范畴,因而游士与士大夫的阶层距离相对较近。而士大夫掌握着当时政治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话语权,游士可以通过进一步接近士大夫,并以求得其认同的方式来达到谋生目的。

游士拜谒士大夫权贵,一般是为了得到生存资本,即“买山钱”,如果得不到,则希望得到其称扬褒奖,然后将其作为专家鉴定标识为自己打广告,也就是“携中朝尺书”、“阔扁”*方回云:“干求一二要路之书为介,谓之‘阔匾’。” 方回撰,李庆甲汇评:《瀛奎律髓汇评》,第840页。。当时不少士大夫或名人、要人都给游士们写过诗文。例如:

徐鹿卿《赠相者王仲父序》:

永嘉王仲父以风鉴游士夫间,携版曹曾君书来谒,余亟见之,其容泊如,其论锵如,诚有如曾君所云者。余方欲观贤者于世,烦仲父助余访之。*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7674,第333册,第245页。

家铉翁《澄鉴说》:

真定史国卿以风鉴之术游士大夫间,而于绘事亦能造写生之妙,求余为下一转语,持以谒当路者。*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8067,第349册,第114页。

这些权威性鉴定话语为游士“糊口”提供了便利,也是士大夫对游士阶层的赞助与扶持。

士大夫是“星命相卜”之士的服务对象之一,他们的“阔扁”基本都是在受到服务之后应其服务者之请求而写,多数是先批评当时游士总体上的坏风气,而后称扬赠主的技艺人品超凡脱俗。其赞语未必全部“由衷”,其批评则显示出士大夫对游士的真实态度。

一些游士并不像“阔扁”中所云的那么德艺双馨,而是坑蒙拐骗,无所不为。有的游士敢私自造假,打着某一士大夫的旗号,去另一士大夫处骗取钱财,如方逢辰《回吴退庵书》云,“乃知江湖不肖子以赝书干渎,且辱台馈而遣之,是使某重速谴也”*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8171,第353册,第182,182页。,就是典型的一例。这种做法自然引起士大夫的反感。

自律稍严的士大夫于是不肯接受请谒,如方逢辰信中还云:“某自束发受趋庭教,干请之戒甚严,而况代他人干请乎?某自去载之夏入馆,未尝为人作一字乞丐于监司州郡。每见一等无赖子自为札目,列注宅衔,沿门作谒,以乞书名者,某甚嫉之,惟只坚拒而排去已。尝榜于门曰:‘例不书列札,不作监司州郡书。’凡游士过访者必先扣其无索书之谕,然后见之。某非固矫枉过正,亦自揆百僚最底,不敢妄发达官书耳。”②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8171,第353册,第182,182页。这样的官员,对游士来说可谓请谒之大敌。

实际上,游士想接近士大夫或求得士大夫的“阔扁”,并非轻而易举,即便是自律不严的士大夫,也会因为游士与之地位悬殊而难以拜见。那么如何才能接近士大夫以达到个人目的呢?正面且传统的摇尾乞怜、卑躬屈膝的汲汲求谒,往往会被轻视、蔑视乃至拒绝,南宋中后期的游士们便开创了反面制造舆论、逼其就范的方法:“往往雌黄士大夫,口吻可畏,至于望门倒屣。”*方回撰,李庆甲汇评:《瀛奎律髓汇评》,第840页。这一招可谓抓住了士大夫顾惜声名、害怕社会舆论的弱点,而收到了动摇其官位及其宦途的效果。这种方法令士大夫深恶痛绝,无可奈何,却让游士们找到了更有效的谋生手段,他们因此将这种舆论的功用推广到更多方面。

有了这个克敌制胜的法宝,游士们很容易达到自己的目的。蒋子正《山房随笔》云:“未几,除承节郎刘宗申知循州。刘,江湖游士,专以口舌吓逼当路要人,货贿官爵。士大夫畏其口,姑厚馈弥缝之,其得官亦由此。”*陶宗仪:《说郛》卷27,北京:中国书店,1986年影印涵芬楼版,第18页。刘竟用他自己的“口舌”走上了仕途。更多的游士通过这种新手段不仅能够“糊口”,而且还得到“买山钱”,甚至可以“造华居”,过上稳定优裕的生活。

南宋士大夫权贵也像北宋那样养士,或向游士提供丰厚的经济资助,但不再常常是出于乐善好施的道德追求,而多是受游士舆论宣传威力之威胁的被迫无奈之举。

当身处江湖的游士们开始以评判官僚权贵为谋生手段时,他们自觉不自觉、有意无意地将自己放到了士大夫的对立面,成为社会舆论、民间立场的代表,成为可以牵制士大夫、官方的一种民间民主力量。而在此之前,民间从未出现过这种可以制约官员或官方的势力*笔者认为游士的出身背景并非其本人身份,而本人的非官员身份导致其站在非官方立场,亦即民间立场上。。

三、南宋中后期游士的社会能量与游士阶层的崛起

游士在南宋中后期的社会作用,还不仅仅是监督、评议士大夫。在刘宰(1166—1239)《漫塘集》卷13《上钱丞相论罢漕试太学补试札子》*从文中“方秦氏当国,私其亲党,场屋盖尝弊矣。至更化而尽革。今则更化之后,万事维新,惟场屋不与焉”看,刘宰此文写于“更化”之后不久。又参傅璇琮主编,本卷程章灿主编:《宋才子传笺证·刘宰传》(沈阳:辽海出版社,2011年,第142—143页),则此文写于宁宗嘉定(1028—1224)更化初期。可知嘉定时期游士在临安的数量及活动。中,我们可以看到游士更多、更大的威力:

游士之聚于都城,散于四方,其初惟以乡举员窄,经营漕牒,夤缘京庠补试太学为名。积而久之,来者日众,其徒实繁,而又迫于饥寒,诱于声色,始有并缘亲故,以求狱讼之关节者,而狱讼始不得其平;有事缙绅之唇吻者,而毁誉始不得其真;有为场屋之道地者,而去取始不得其实。其甚也,挟众负气,以取必于朝廷,而朝廷之势日轻。*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6821,第299册,第171,171,171,171—172页。

可见游士们不仅在法律、吏治、科举三方面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甚至对最高统治者——朝廷的权威独断都造成了威胁。刘宰在札子的下文对这四方面进行了详细论证,其中谈到游士在诉讼等法律问题上的参与、干扰行为:

大率富人之丽于狱,负者求胜,刑者求贷,死者求生,无辜者则欲其陷于罪。而理不可行也,游士则为之文致,为之游谈,为之请托,为之行赂。或藉权势以劫攘,或与胥吏相表里,不直于宪则转而漕,不理于部则伸于台。以省寺为常行,以伏阙为常事。千变万化,必欲获所求而后已。所谓狱讼不得其平者,此也。②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6821,第299册,第171,171,171,171—172页。

这些游士们熟悉法律条文,擅写讼状,能言善辩,又有打通各个关节的社会活动能力,像老到的律师一样操纵各种诉讼事务,通过各种正当或不正当的手段,为“富人”奔走,改变诉讼的结果,真是一股不容小觑的力量。这绝不是刘宰的危言耸听,其他文献也有类似记载。如周南《代人上殿论州郡事札子》:

今朝廷责成郡县之意固重,然恩威无素,风采消铄,过客游士得以短长钳制嚚讼,奸豪得以越诉动揺,小吏不敢廉按,惰兵不敢教阅。*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6689,第294册,第43页。原断句为“过客游士得以短长钳制,嚚讼奸豪得以越诉动揺”。

则可知不仅京城,连不少“郡县”的诉讼也被过客游士“钳制”,可见游士们的能量已经延伸到何等普遍的程度。

刘宰还详细描述了游士如何站在民间立场上,以舆论的方式使得中央以及地方官员,在利用他们的同时又心存畏惧,对其有所忌惮:

朝廷耳目之寄,外则付之监司郡守,内则付之给舍台谏。而监司郡守不能尽知一路一州之事,给舍台谏不能知天下之事也,则有采访焉,有风闻焉。游士知其然也,于是择其厚己者则多方延誉,违己者则公肆诋訾。或形之书疏,或形之歌咏,或述之短卷。为耳目之官者幸其然也,招徕之,诱进之,采用之,或又畏惮而弥缝之。递递相承,贤否易位,所谓毁誉不得其真者,此也。④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6821,第299册,第171,171,171,171—172页。

针对朝廷对官员政绩声誉的磨勘考核政策,游士们根据官员对待他们的态度,采取正反并存、毁誉兼施的舆论策略,其中“诋訾”尤其令人闻风丧胆,震慑作用前所未有。游士不仅使用方回等人所说的“口舌”、“口吻”等口头评议,还采用“书疏”、“歌咏”、“短卷”等公开发表的书面文学形式,迫使当时的各级官员们都无法忽略其舆论力量。游士们留下了不少作品可以证实刘宰的观点。南宋中后期游士通过舆论影响官本位时代的官制系统,这种方法与作用都是此前的游士阶层极少能够做到的。

游士影响甚至操纵科场,是刘宰该文论述的重心。刘宰用大量篇幅证实游士参与了各种科场舞弊,这里节选其概括的部分:

往者场屋之弊惟铨试,其后也补试亦弊,今则省试、御试无一不弊矣。弊者一曰冒名入试,二曰同场传义,三曰换易卷头,四曰计属暗号,五曰计会分房。五者之中,如换易卷头,计会分房,若非游士所得为,而非游士与吏辈平时往来心腹相孚,亦未有能相通者。⑤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6821,第299册,第171,171,171,171—172页。

刘宰指出当时的科场舞弊均与游士相关,即便是三、五两项,看似与游士无关,但实际上也是游士与吏员互相勾结造成的。游士并非科场中的获胜者,却能够参与科场考试的操作,影响人才选拔制度,这也是其他阶层难以与之分庭抗礼的。

游士竟能危及朝廷政令决策,似乎有点过于夸张,但从刘宰的论述中,可感受到其真实性:

朝廷政令所出,处置一定,公议无愧,人言何恤?而年来事无巨细,求者从,欲者得。有如嘉兴免解之事,上庠混补之事,朝廷深知其不可行而不敢固拒。盖游士率敛钱物入己,志在必行,百十为群,遍走朝路。或谤詈以胁制,或佞媚以乞怜,或俯仰拜跪以祈哀。朝廷顾惜大体,重失众心,俛而从之,以幸无事,而朝廷之势轻矣。夫朝廷之势轻,则缓急之际必有令之不行、作之不应者,甚可惧也。*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6821,第299册,第172,172—173页。

游士采取了士大夫们既鄙夷又恐惧的非暴力方式,达到了改变官方决策的目的。这些方式与效果真是匪夷所思。

其实游士参与并发生影响的领域远不止刘宰所云,他们甚至还在边境战争问题上提出建议,在谋得军功的同时,也试图动摇朝廷军事方面的行为。叶适《代人上书》云:“游士大夫,争为恢复之说久矣。言东事者则曰取鲁取齐,言西事者则曰取秦取陇;又自淮直北以至京师,自襄阳指武关,捣河中以抵函谷。”*叶适:《叶适集》,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551页。叶适此处将游士与士大夫相提并论,而此前,只有处士才能和士大夫同日而语。李曾伯《除淮阃内引奏札》第二札云:“自频年用兵以来,功状之上于有司者,动以万计,少亦什百。遂至四方游士挟策兵间,补授书填,比比皆是。”*李曾伯:《除淮阃内引奏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79册,第349页。由此可见,游士的参议力量已经无处不在。

如果站在客观立场上看,游士的这种参政、议政、干政手段,很像是春秋战国游士的纵横游说,也非常接近欧阳修《议学状》所担心的汉末处士横议,更类似今天的民间监督、民主议政,他们以民间的立场对官方问题提出建议,对官员乃至官方的行为起到一定的监察、修正作用。但在当时士大夫们看来,游士的这类行为令人无法接受。士大夫对游士诸种冒犯或侵犯其阶层利益的行为痛恨厌恶,乃至势不两立,如孙应时《烛湖集》卷11《编修石公行状》:“(石斗文)改授临安府学教授。临安学故敝陋,游士以请托冗食其中,士之自好者耻而不入。”*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6592,第290册,第112页。洁身自好的士人甚至不愿意与游士在临安府学里同学,可知二者的对立程度。

南宋中后期游士至此已经努力挣脱了原来依附于士大夫的从属地位,而隐然发展成为一个颇具独立性的民间士人阶层。他们不像北宋游士只是通过谦卑地拜谒干求士大夫以达到求学目的,而是一群拥有强大社会舆论以及制约作用的、在野的、相对自由的低层士人阶层,其参议活动引起了全社会,尤其是朝廷、士大夫阶层的剧烈震动。

刘宰在历数游士之罪状后指出:

故尝为今之计,莫若散游士,而散之之道有二,一曰罢漕司之牒而増解额,二曰罢太学之补试而用乡贡……愚知自今以往,乡里之士皆自爱而重犯法,郡之教授有所畏慕,亦皆以职业自厉,不过三二年间,游士各反其乡,场屋可清,朝廷可重,争讼可省,风俗可厚矣。⑤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6821,第299册,第172,172—173页。

从中可以看出,游士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阶层,以至于士大夫们对这股异己力量产生了畏惧、无奈,乃至欲将其遣散、消除的决心。

北宋游士数量不小且引起了官方以及一些社会关注,但当时游士尚未形成一个足以影响其他社会阶层生活的新阶层。南宋中后期游士因为种种原因,不仅数量大大增加,而且什百成群,活动区域集中,而朝廷又未能像在北宋时那样对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或遣返,或集中收纳,所以此时游士的流动性、集聚性及其阶层势力的发展也就更甚于北宋。南宋士大夫反复所说的“百十为群”、“什百为群”的游士,已然成为朝廷、士大夫乃至官方的对立面,成为政治、军事、经济、法律等社会问题的参与者。他们通过各种舆论手段达到威慑官方的目的,甚至动摇官方立场,影响官方决策,发挥了许多处士*游士本来是处士的一部分(对此笔者已另文述之),但随着游士势力骤增,南宋中后期的游士已经脱离处士而成为一个新的阶层,起到了当时处士不能担负起的社会舆论作用。处士在此处主要指当时居处乡野的文化人,与东汉处士概念有别。、庶人不能发挥的社会能量。这在当时可谓一股新兴的政治力量与社会力量。

当然,因为游士并非一个有着自觉改变社会政治目的和意识的阶层,他们只是一些通过各种手段或权宜之计达到个人生存、发展目的的下层士人,所以他们与士大夫、官方的对立矛盾只是暂时的、相对的,只要士大夫、官方愿意满足他们的个人愿望,他们就会与之相互依赖,相互利用。如吴泳《与马光祖互奏状》云:“(光祖)方遭白简,旋得处州,不过丰饰厨传,优待过客,买嘱游士,使之扬誉于中都。”*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7242,第316册,第134页。即是官员利用游士以提高个人声名的例子。游士与士大夫这种暂时对立而长期依存的关系,导致其在许多方面都无法完全独立。然而,其相对的独立性已经使得南宋社会风貌大为改观。

因为游士阶层的崛起,士人社会与庶民阶层更为接近,南宋的政治变得多元化、民主化,社会变得平民化、人性化,社会风气与精神也与北宋有了根本性的区别。游士阶层的崛起及其力量,成为宋代社会转型、文化转型的一个重要转折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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