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立法保障
2014-01-02王者洁张莉莉
理论与现代化 2014年1期
王者洁+张莉莉
摘 要: 当前我国文化产业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已成为制约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以天津市为例,由于目前文化产业发展面临基本法律缺位,市场准入机制不合理,投融资渠道单一化,税收机制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不健全等诸多法律问题,因此国家层面出台《文化产业促进法》、地方立法先行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条例》,以立法形式放宽文化产业发展中市场准入条件,拓宽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投融资渠道、完善文化产业税收法律体系以及健全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乃为当下文化产业发展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
关键词: 文化产业;立法保障;市场融资;税收体系;知识产权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4)01-0111-08
基金项目:天津市2012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委托项目“完善文化产业立法保障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TJYYTW12—12。
作者简介:王者洁,女,天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副教授。邮编:300387
张莉莉,女,天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经济法硕士研究生。邮编:300387
文化产业是全球重要的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①被视为21世纪最有发展前景的产业,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文化产业已成为新时期经济增长的强力助推器。当下,文化产业在多项政策的推动下迅速发展,②以天津市为例,目前已初步形成以研发设计、时尚设计、影视传媒、动漫游戏、娱乐演出等为主体的产业发展模式,2012年文化产业发展指数跃居全国第3位。实践表明,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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