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产品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意义——以农村公共出版为例
2013-11-13周国清曹世生
城市学刊 2013年5期
周国清,曹世生
(湖南师范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长沙 410081)
新世纪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十年聚焦“三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来,我国农村进入快速发展期,各项事业蒸蒸日上,不断取得新成就。党的十八大报告宣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表明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国家的战略目标,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题中之义。
解决“三农”问题必须从农村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多方入手,并且注重制度建设,综合推进,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在一定时期内,大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仍然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重点,但必须同时重视农村文化建设。只有用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涵养出具备良好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社会主义新农民,才能不断改变农村的落后局面,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一方面,农村文化作为一种精神存在方式,是农村社会实践的价值支撑和农村发展的无形导引,对于维系农村社会秩序,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培养现代新型农民,巩固党和国家的执政基础都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遗憾的是,由于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带来人口结构变化等复杂原因,导致农村社会空心化,有关“农村凋敝”、“故乡沦陷”的文章频见报章,聚焦了有识之士对农村文化荒芜的担忧。在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过程中,如何存续农村固有的某些优良传统,在现代化的基础上保持农村的乡土本质,使之与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交融创新,从而内生出先进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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