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美曲塞单药维持化疗治疗不同组织学类型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疗效观察
2013-11-13王莉莉蒋玉珑李传红三峡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葛洲坝中心医院湖北宜昌443002
王莉莉,蒋玉珑,柯 红,崔 洁,李传红(三峡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葛洲坝中心医院,湖北宜昌 443002)
肺癌的维持治疗指患者完成标准疗程治疗且疾病得到控制后继续接受的治疗,其主要目的是提高肿瘤控制率、优化疗效、延长患者生存期。自2009年始,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及欧盟委员会先后批准培美曲塞用于进展期非鳞癌的非小细胞肺癌(non-small-cell lung cancer,NSCLC)患者的维持治疗[1-2]。近年来,国内文献已有将培美曲用于维持治疗NSCLC的临床观察报道[3-4],但多数忽略了NSCLC的组织学类型与疗效的相关性。我院自2010年开始对晚期NSCLC标准化疗4周期疾病得到控制者使用培美曲塞维持治疗,并对不同组织学类型者进行疗效比较,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资料来源于2010年11月—2012年10月在葛洲坝中心医院肿瘤科住院治疗的患者,均经病理或细胞学证实为Ⅲb~Ⅳ期NSCLC患者,均接受初期4个周期的双药含铂方案的化疗,达到完全缓解(complete remission,CR)、部分缓解(partial remission,PR)或 稳 定 (stabledisease,SD)。 体 力 状 况(performance statue,PS)评分≤2分(5分法),生存期估计超过3个月,无主要器官的功能障碍,血常规、肝肾功能、凝血功能基本正常,有可测量的或可评估的肿瘤病灶。符合上述标准入组患者共57例,将患者按组织学类型分为非鳞癌组(35例)和鳞癌组(22例),其中非鳞癌组包括腺癌27例、其他类型8例。2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P>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

表1 2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例)Tab 1 Comparison of general data of patients between two groups(cases)
1.2 方法
2组患者均于第4个周期化疗结束后第21 d开始治疗,给予培美曲塞(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500 mg/m2,静脉滴注,给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