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后的档案馆建设
2013-10-21高云霞
卷宗 2013年7期
高云霞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信息公开制度迈上了法治轨道,政府信息公开也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档案资料作为政府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所当然也应该成为政府公开的信息范围。由此,档案馆也逐渐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阵地。在这一背景下,如何重视档案馆建设让其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亟待解决的一道问题。笔者认为,充分发掘档案馆的资源优势,方能发挥其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阵地作用。
1 政府信息公开后档案的利用现状
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有效利用的前提是政府信息开放和公开。在信息时代,政府信息不仅是政府活动的重要资源,更是社会的宝贵财富。在民主社会中,要满足公众的信息获得权、使用权和参与权,就必须使政府的信息得到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必须健全。档案馆作为档案资料收藏和服务中心,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最初,各级档案馆馆藏满30年的档案向社会开放,主动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政府和民众服务。2000年以后,各级国家档案馆纷纷采取有效措施,大量收集已公开现行文件并免费提供利用,从某种程度上缓解了馆藏档案信息滞后与利用者需求愿望之间的矛盾。开展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正是适应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客观要求。从更多的角度来看,当前政务信息公开还存在着认识片面、手段缺陷、制度缺位等问题,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还比较有限,多为行政结果而非过程,难以充分满足公众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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