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海洋经济新发展
2013-09-07浙江省发改委海经处
浙江经济 2013年18期
文/浙江省发改委海经处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要在新的起点上,围绕“一二三”,推进“六突破”,积极采取相关务实举措,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宏伟目标。今年初,浙江省政府在省十二届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海洋强省”建设的战略目标。提出这一战略目标,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也是顺应浙江从“海洋经济大省”向“海洋经济强省”再向“海洋强省”发展迈进的必然趋势。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要在新的起点上,围绕“一二三”,推进“六突破”,努力推动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一二三”是指建设“海洋强省”这一总体目标;实施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两大国家战略举措;构建沿海“产业集群”、“港口集群”、“城市集群”,实现三群融合。“六突破”是指在重大项目建设、海洋产业发展、海洋科教创新、区域试点示范、海洋生态保护以及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围绕上述海洋经济发展总体思路,积极采取相关务实举措,加快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
第一,认真开展海洋经济重点问题研究。一是开展2013年度重点调研课题“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重点问题研究”、“舟山群岛新区建设重点问题研究”,进一步研究提出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重点突破和舟山群岛新区体制机制创新有关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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