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与廉租屋合并问题的探讨
2013-08-21包宗华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13年5期
关键词:建设
包宗华
友人约我写—篇探讨公租房和廉租屋合并问题的文章。这是一个涉及如何理顺我国保障房体系的大问题,因而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探讨。
—、保障房的基本理念和供应办法
许多推行住房分类供应制度的国家所持的基本理念是:只有实行住房社会保障和住房商品化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才能解决好广大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具体的思路和住房供应办法主要是:高收入者有能力解决好自己的住房问题,对他们供应商品房;中低收入者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有不同程度的困难,对他们供应含有不同社会保障的保障房。有的国家把中低收入者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最低收入者,他们无力买房,连交租金也有困难,就对他们供应只租不售的低租金住房。第二部分是其他中低收入者,他们有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就对他们供应分成若干等级的保障房,可租可售或者只售不租。保障房供应的特点是两个三角形:其一,供应住房中的社会保障含量呈正三角形,处于底层的最低收入者住房的社会保障含量最高,然后依次递减;其二,供应住房的套型呈倒三角形,处于底层的最低收入者住房的套型最小,然后依次递增。以新加坡为例,他们对最低收入者供应低租金公房,租金很低,以最低收入者交得起为度,称为廉租屋。住房套型较小,主要是42平方米的套型。供应中低收入者的住房统称为政府组屋,住房套型为50平方米至125平方米,主要是出售,每平方米的房价分成由低到高多个等级,显示出社会保障的由多到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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