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组诗创作新论
2013-08-15韩元
长春大学学报 2013年3期
韩 元
(南京大学 文学院,南京 210046)
组诗,顾名思义,就是作者在一时一地由于某种缘由而创作的,在主题或形式上有密切关联的一组诗歌。黄庭坚的组诗大致可分三类:一是限韵组诗,即组诗所押之韵由某句经典的诗文组成;二是同韵组诗,其所用韵脚完全相同,这类作品往往集中于一时一地,或为某种特定原因而作;三是普通类组诗,如黄庭坚在旅途、课税之时的作品。那么黄庭坚的组诗有哪些特异性,他的思想和价值该怎样评述呢?下文分别述之。
1 限韵组诗
限韵组诗与同题分韵不同。后者是由不同的诗人分别完成的,如苏轼《人日猎城南,会者十人,以“身轻一鸟过,枪急万人呼”为韵,得“鸟”字》一诗,分韵之作显而易见。而黄庭坚则是一人完成所有韵部,在结构上也有了统一安排,这与他“行布佺期近”的诗学观相当吻合。然而建国以来的各种涉及到黄庭坚诗歌的选本绝少提及此类诗作,有的选本干脆就不选。黄庭坚限韵组诗有18组之多①这个数据只是目前笔者所统计的结果。黄庭坚的限韵组诗在诗题或诗序中一般会有说明,但也有不予说明的情况,这需要读者自己观察。,其制题之缘由,只有《江西诗派诗传》作了解释:
元祐元年张耒、晁补之因荐来汴都参加选拔馆阁人才的考试,黄山谷与他们是第一次见面,但是彼此都心仪已久,所以特意选了“既见君子,云胡不喜”八字,以寓朋友相见之喜,但与诗的内容没有直接的关系。[1]982
钱先生用“特意”一词,颇为中肯,但认为与诗的“内容”没有直接关系,恐怕并不符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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