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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口流动原因分析——基于“六普”数据

2013-08-15张煜

科技视界 2013年20期

张 煜

(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河南 郑州 450006)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近年来中国各地区的“人户分离”现象越来越普遍,河南也不例外,这种社会现象将直接影响着各种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因此我们很有必要对“人户分离”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与“五普”相同,2010年的“六普”也这样规定,凡是离开户口登记地异地居住的人都属于“广义人户分离人口”。进一步细分,广义人户分离人口应该包含两类差别悬殊的人群,一类是远离家乡到“外地”经营、就业或学习等的人,另一类是在一个城市市区范围内因为搬迁等原因而形成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相分离的人。前一类人口称为“流动人口”,后一类人口便是“市内人户分离人口”。

流动人口与市内人户分离人口之间在教育、婚姻、就业、迁移原因等诸多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别。从城市内部人户分离人口产生的原因看,“拆迁搬家”是最主要的,这和以“务工经商”原因为主的流动人口有着明显的区别。因此,在进行统计和分析时很有必要将城市内部人户分离人口从流动人口中剥离出来,二者分开考虑。

纵观国外学者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他们都在研究迁移人口和人口迁移,而在中国,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人口流动”现象成为了中国的独特现象。正是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国内学者常常把人口移动区分为“人口迁移”和“人口流动”两种,发生迁移和流动行为的人则分别称为“迁移人口”和“流动人口”。从空间上来说,户口登记地发生了变化且与现住地保持一致的人口为“迁移人口”,相对应的,户口登记地与现住地不一致的称为“流动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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