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与统计信息披露的比较及差异性分析
2013-08-15哈军
科技视界 2013年20期
哈 军
(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宁夏 银川750001)
0 引言
统计工作的完成离不开会计资料,以工业企业统计报表中《主要经济指标表》的基本形式为参考,可以看出,有些统计指标的填列可以直接利用会计资料,有些则需要对相关会计资料进行分析整合才能得到。
1 会计法和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作了详细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至少披露下列各项:编报企业的名称;资产负债表日或财务报表涵盖的会计期间;人民币金额单位;财务报表是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予以标明。第二条规定,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附注。前三个部分通过会计报表指标列示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列示当期损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以及与所有者(或股东,下同)的资本交易导致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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