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电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探讨
2013-08-15刘亚丽
科技视界 2013年20期
刘亚丽
(国家电网山东单县供电公司,山东单县374300)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健全,特别是自《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劳动用工管理问题已经越来越受到企业的关注,成为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和有力保障。如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避免企业与员工间的劳动争议,维护企业与员工的正当、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已成为社会共同关心的话题。而做为争当排头兵的电力企业,更把此项工作看做重中之重。近年来,电力企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各种劳动用工问题凸现。做为基层县供电企业,将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1 县供电企业劳动用工普遍存在的问题
1.1 劳动合同管理形同虚设
1.1.1 县供电企业在性质上仍是金字招牌的国企,全民所有制形式让企业和员工有一种惯性思维,员工一旦经过相关的录用程序进入企业后,就算捧到了“金饭碗”,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要不干违法乱纪的事,一辈子旱涝保收,难怪被称为“铁杆庄稼”。企业和员工都没有认识到劳动合同的契约性,没有能用劳动合同的条款来规范约束双方的雇佣和管理关系。最终让劳动合同形同虚设,成为应付上级和他方劳动管理部门检查的资料,以致于企业和员工对什么时候以怎样的方式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签订的内容漠不关心,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没有对员工没有任何的约束力。这种状况既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又不利于个人的成长和价值的体现。……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