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民族特色
2013-08-13周利兴
学术探索 2013年6期
关键词:民族特色
周利兴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社会制度,既有社会主义制度的共性,也有我国的个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个性,就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民族特色,主要表现在追求社会和谐的社会发展理念;追求共同富裕的社会发展目标;追求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发展状态;追求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取向四个方面。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民族特色
中图分类号:D6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23X(2013)06-00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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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创建的社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中国实际、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形成的社会制度,它必然具有我们民族的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民族特色,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追求社会和谐的社会发展理念
追求社会和谐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发展理念,在我国古代,不少的思想家就提出了和谐的思想,产生过不少关于和谐社会的构想。我国春秋时期著名的思想家孔子提出了“礼之用,和为贵”的思想,墨子曾提出过“兼相爱、爱无差”的思想,孟子曾描绘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社会状态,都是对和谐社会的描绘或追求。在此基础上,人们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大同”的社会理想,反映了我国人民对和谐社会的向往和追求。此外,在经济方面,我们有“和气生财”的理念,在家庭方面有 “和气致祥”、“家和万事兴”的思想,在军事方面有“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思想,在外交方面有“和平共处”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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