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式”与“启发式”教学方法的运用原则
2013-04-29李学发
甘肃教育 2013年8期
李学发
〔关键词〕 历史教学;讲解式;启发式;教学方法;运用原则
〔中图分类号〕 G633.51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004—0463(2013)08—0093—01
《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指出:教师应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的特点,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特点,在相应的教学条件下,选择和运用适当的教学方式、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在历史教学中,“讲解式”、“启发式”是大多数教师普遍采用的两种教学方法。因两者在教学情境、所用时间和教学效果等方面有所不同,为此,教师能否恰当、合理、有效地在历史教学中运用好它们,将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的优劣。
一、精研教材,以文而定
在备课时,教师应潜心钻研教材,理清课文的知识脉络,把握教学重点、难点,在充分掌握教材内容的基础上,确定采用何种教学方法。笔者认为,对于历史故事、历史人物,宜运用“讲解式”教学方法。通过教师绘声绘色的讲解,能加强学生对知识的记忆,培养学生明辨是非、惩恶扬善的思想情感。而对于各朝代的政治、经济、文化成果及对外关系等,宜运用“启发式”教学方法。因为这些知识的生动性、故事性不强,采用引导、点拨方式收到的效果更好。如,在教学《盛世经济的繁荣》一课时,教师可提问:“唐朝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繁盛时期,那时的农业有哪些进步?唐朝人的主食以什么为主?什么是唐三彩?那时长安繁华的程度如何?”教师在提出这些问题后,学生可能回答不出。为此,教师可因势利导,让学生带着这些疑问阅读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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