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之“盾”:能否抵挡“专利海盗”攻势?
2013-04-21卢宝锋
电子知识产权 2013年3期
文 / 卢宝锋
创新之“盾”:能否抵挡“专利海盗”攻势?
文 / 卢宝锋
2013年2月27日,SHIELD议案被民主党人众议员彼得·德法齐奥再次提交到美国国会司法委员会审议。该议案的全称是“将高科技创新者从恶名昭彰的法律纠纷中拯救出来”(Saving High-Tech Innovators from Egregious Legal Disputes Act of 2013)。其核心目的是迫使败诉的专利原告支付被告全部诉讼费用的方式来阻止“专利海盗”轻率的专利诉讼。
2012年8月,彼得·德法齐奥曾经提起过同名的议案,但最后没有通过审议。原因在于,该法案所适用的案件规定了行业类型的限制(仅适用于计算机和软件专利案件),而且缺少有效的“输家全赔”规定。
2013年的新SHIELD法案删除了案件行业类型限制,同时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规定:非专利实施企业(NPE)提起专利诉讼必须事先缴纳一笔数量巨大的保证金。另外,为了使法案得以通过,新SHIELD还将大学的技术转移部门排除在外,为法案的通过较少了阻力。实际的数据也支持了排除大学的合理性:根据反专利投机公司RPX的数据,大学在2012年非专利实施者的专利诉讼案件中仅1%。
“专利海盗”的投机行为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广泛的批评。虽然有人称其商业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专利价值的实现,但更多的人痛恨这种商业模式给创新和就业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大公司不得不花费巨额的律师费用来应对“专利海盗”的诉讼。由于“专利海盗”并不生产或提供具体的产品和服务,使得大公司没有办法通过自身所拥有的专利反制“专利海盗”的诉讼。对于众多的初创公司,“专利海盗”所撒下的遍地“专利地雷”使得初创公司即使倾家荡产也无以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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