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后现代主义视域的当今农村家庭养老模式分析
2013-04-13徐拯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徐 拯
(湖北工程学院 政治与法律学院,湖北 孝感 432000)
后现代主义(Postmodernism)是20世纪60年代发生于欧美,并于70至80年代流行于西方的艺术、社会文化与哲学思潮,是对现代主义与现代化存在问题的回应与反思,是对工业文明弊端的批评与忧虑,同时也是对人类未来走向的一种探索。其要旨是反对进步主义、反对理性主义、重视情感与价值、提倡对话与交流。[1]随着我国社会的变迁和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的养老隐性问题开始凸显出来,而目前在广大农村地区,家庭养老是最基本的养老保障方式,因此,用后现代主义理论完善农村家庭养老模式是我国现代社会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目前我国农村家庭养老状况
尽管社会不断发展和历史不断变迁,家庭在我国农村养老中的主体地位却始终没有动摇,一直承担着农村养老的重要责任。“据统计目前全国90%以上的农民仍依靠家庭养老。”[2]所谓家庭养老,是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年轻子女或孙子女赡养老人的养老方式。它主要包括对老人的经济支持、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三个方面的内容。这是当前中国农村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具体体现。然而,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年轻人外出打工成为时尚,成为发家致富的捷径,“空巢家庭”大量出现,家庭养老处于窘境之中。[3]149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经济供养不够。在农村老人的养老需求体系中,经济供养居于基础地位。我国的经济发展虽然已惠及了农村的大部分家庭,绝大多数农民改善了物质条件,提升了生活质量,但是相当一部分农村老人并没有享受到社会发展带来的经济实惠,相反却成为缺乏经济扶持的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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