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引发法律责任问题的思考
2013-03-27姚庆旭
科学时代·上半月 2013年1期
姚庆旭
【摘 要】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在工作中的责任心及工作经验不足,对发生伤害事故的预见性不强,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如果伤害事故是由学校管理者或教师在工作中的过错而产生的因果关系成立,那么学校管理者或教师就应依据过错的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学校管理者要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应该明白执行教学活动所遵循的法律框架,让全体教师明确各自的职责,并制定一些政策和措施,以保证体育活动计划的顺利执行,而不至于造成不利于教师、管理机构的法律事件。
【关键词】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法律责任;风险防范
1.前言
作为学校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学校体育承担着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增强他们体质的重要任务。但是由于体育运动本身的特点,学生在参与体育活动的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发生一些伤害事故。随着国家法律的逐步健全,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学生参加体育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所导致的诉讼在逐年增加,学生参加体育活动中发生的受伤事故所造成的法律问题,也引起了体育教师越来越深切的关注。体育教师及相关责任人必须清楚地了解自己工作的法律责任,一旦他们懂得了工作中所牵扯到的法律问题,会使他们更具责任心,并且设法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2.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产生的原因及法律责任的认定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产生的原因主要有:(1)学校管理者或教师在工作中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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