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和深化
2013-02-18左亚文
江西社会科学 2013年1期
■左亚文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了凝练,将其概括为24个字、12个词。在目前不同社会思潮相互激荡、人们思想观念趋于多元易变的条件下,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这样的凝练,对于廓清各种思想迷雾,培育基本价值共识,引领社会价值导向,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那么,究竟如何解读和评价这种凝练?这样的凝练是否就是一个终级的定论?是否还有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的必要?这些都需要我们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积极的回应。
一、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探索
2006年10月,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概念,并对其内涵作出了明确的界定,这就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自此之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热潮在中华大地上兴起。人民群众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引导、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价值观教育与单纯的理论宣读不完全一样,它把教与育、知与行、理与情有机结合,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这种价值观的宣传和教育对于广大的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辨明是非正误,抑恶扬善,立身处世,显得尤为重要。正是基于这一点,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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