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考察*
2012-12-29金炳彻
残疾人研究 2012年3期
■金炳彻
韩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考察*
■金炳彻
韩国社会保障制度大部分是为顺应时代的需求而引入的。这不足以适当保障生活在风险中的所有韩国国民,不能充分向生活困难、被排斥的人提供适当的分配。韩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4个阶段;初创期(建立政府以后~20世纪70年代末)、转换期(1981年~1987年)、发展期(1988年~1997年)、跃进期(1998年以后)。传统的残疾人社会保障预算更侧重在机构内残疾人,1999年《残疾人社会保障法》进入全面修订,实现了残疾津贴的扩大,残疾人事业不断多样化发展,相对来说,家庭中残疾人的预算投资方面比例出现了增长的趋势。
残疾人;社会保障;现状;挑战;韩国
引言
现代福利国家的社会保障不是单纯的施舍,而是向所有国民提供基本生存权保障的国家层面上的积极义务。韩国宪法第34条就体现了对这种社会保障的积极态度:“所有国民都有最低限度的、有尊严的生活权利,国家要坚持不懈地增进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韩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至今,其中大部分主要是为顺应时代的需求而引入。这不足以适当保障生活在风险中所有国民,不能充分向生活困难、被排斥的人提供适当的补助与分配。
1 韩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发展历程
1.1 初创期:建立政府以后~20世纪70年代末
建立政府以后到1978年,为现代意义上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初创期。20世纪60年代因朝鲜战争的影响,针对军人或警察等特殊团体的各种制度开始逐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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