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经济租”和马克思宗教本质论问题研究*
2012-12-21刘芳
广西民族研究 2012年4期
关键词:经济
刘 芳
一
在现代学科体系脱离宗教体系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学术研究,以及宗教及其信仰活动被作为现代学科研究的对象以来,不少的哲学、社会学、经济学、人类学家乃至科学家都试图从不同角度对宗教这个特殊的社会现象做一个合理的解释,从亚当·斯密、戴维·休谟、奥古斯特·孔德、卡尔·马克思,到马克斯·韦伯、埃米尔·涂尔干 (迪尔凯姆)、维廉·詹姆士、卡尔·荣格、西格蒙·弗洛伊德、詹姆斯·G·弗雷泽等等,这些近代社会科学的代表人物对宗教的具体看法都导致了各学科对宗教是由人的创造的这样一个理论方法论,但是为什么宗教会存在,以及为什么宗教不能够像某种语言的那样消失殆尽,反而有着与现代社会齐头并进发展趋势,等等,一直称为广义宗教学研究上的一个巨大的“哥德巴赫猜想”。
一般来说,对一个客观事物的考察,必须由表及里,从其表现、表象和行为等外化特点入手,逐渐层层深入,抽象出其核心和本质,宗教研究也应该如此。尤其是从经济人类学、社会学等专业来看,我们更加注重对研究对象的现实考察。如,英国人类学之父泰勒在其《原始文化》中就有大量的宗教学论述,他从宗教的起源、发展和具体形式都有系统的描述和研究,一直被人类学奉为经典之作,人类学和社会学家涂尔干的《原始人的宗教生活》一书等都是相关学科关于宗教同人类其他形式的活动有密切关系的重要必读书目。然而,从经典进化论角度来说,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宗教及其信仰方式一直都伴随人类社会生活的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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