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管理法律体系的顶层设计
2012-12-21刘武俊
人大研究 2012年9期
□ 刘武俊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新时期党和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法治堪称社会管理创新之纲,社会管理要以法律为指南针,要完善社会管理法律体系的顶层设计,为社会管理撑开法律的保护伞。
以法律为指南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本质上是在法律框架内的社会自我完善。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法治”才是千头万绪的社会管理工作的“纲”,纲举目张,牵一发而动全身。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各种具体举措都应当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要防止地方政府及有关社会组织以“创新”的名义跨越法律的界限。法治下的善治堪称最佳的社会管理模式。历史和实践证明,法治是目前人类社会探索出的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的最合理的模式。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尊重法律,依法管理、依法创新。所谓社会管理创新的“创新”,并不是突破现有法律的界限,而是更好地落实法律。社会管理创新应该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之下进行,不能以法治的名义突破法治去搞所谓的创新。社会管理创新不能打着创新的旗号干着违法的事情,否则就与法治的精神背道而驰。当社会管理创新与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时,应当提请立法机关及时修改法律法规,而不能超越法律法规另起炉灶,不能以违法为代价换取所谓的创新。当然,立法部门也应克服立法不作为问题,及时修正和废除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为社会管理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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