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西露天矿西排土场不同土地利用方式下生态环境效益分析
2012-11-22魏忠义
中国土地科学 2012年11期
王 晶,魏忠义
(沈阳农业大学土地与环境学院,辽宁沈阳110866)
露天矿排土场是矿山开采对矿区生态干扰与破坏的主要类型之一[1-2],土地复垦后其生态环境有所改善,近年来随着复垦后土地利用率不断提高[3],相关研究不断取得新进展[4-6],土地利用在改变地表覆被状况同时也影响着矿区生态[7]。本文所研究排土场土地复垦的生态环境效益指复垦土壤在恢复植被、大气环流和太阳辐射等共同作用下,通过物理、化学及生物作用为排土场及其周围环境提供直接和间接有利于人类的具有使用价值和“公共商品”特征的公益效能(经济价值除外),是土地复垦对排土场植被、土壤、水资源及其生态过程改善程度的经济度量。以生态学为理论依据的传统效益评价[8-10]多针对森林等天然生态系统[11],如何客观定量评价排土场土地复垦产生的生态效益尚未形成体系,选取估算指标及方法各异[12-13]。因此,依据露天煤矿排土场复垦后土地利用方式,建立相应生态效益估算模型并应用尤为重要。
排土场是由露天采煤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堆积而成,原有植被、地貌被矸石所覆盖的典型人工堆垫地[2]。经土地复垦的露天煤矿排土场是以生态恢复与土地循环利用为中心的人工或半人工生态系统,在复垦过程中自身表现出对外界环境变化及人类干扰的自我调节能力。本文以抚顺西露天矿西排土场土地经复垦形成林地、耕地、牧草地为研究对象,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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