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和医药分开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2012-11-17沈松泉
中国医疗保险 2012年3期
沈松泉 李 军
(1江苏省医药行业协会 南京 210037;2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 210037)
药品招标和医药分开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沈松泉1李 军2
(1江苏省医药行业协会 南京 210037;2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 210037)
我国医改进程中涌现了闵行、安徽、上海等药品招标模式,采取了医院药房托管、基本药物“零差率”等改革措施。药品招标应坚持质量优先的原则,医药分开重在新机制的建立,没有公立医院改革的同步推进,药品招标和医药分开改革都将难以取得实质性成效。
药品招标;医药分开;改革
1 药品招标的探索
药品招标涉及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和社会群众的实际利益,涉及社会保障、卫生事业和医药经济各个领域和社会经济理论科学的各个方面,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药品招标模式在各地改革进程中不断涌现,有成功也有缺憾,有经验也有教训。
1.1 “闵行模式”的利弊
上海市“闵行(区)模式”的主要做法是,政府代表全区公立医疗机构,按照“一品一规一厂一配送”方式采购药品,即在药品招标中,一个品种只采购一家制药企业的一种规格,并只接受一家配送企业配送该药品。同时,医疗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的预算管理,即各医疗机构将每月药品销售收入全额上缴至由政府设立的财政专户,在被授权银行与药品供应企业统一结算后,由区卫生局统筹按绩效为各医疗机构拨付经费。“闵行模式”的初衷,是切断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间的直接利益联系,规范药品采购交易,强化政府部门的代理和监督职能,建立新的药品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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