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同城化研究
2012-09-26曾群华邓江楼张勇潘芬萍
城市观察 2012年2期
◎ 曾群华 邓江楼 张勇 潘芬萍
随着新制度经济学的不断发展,这一概念被越来越多广泛地运用于其他领域,用以解释诸如产权结构、外部性问题、组织形态、区域合作等问题。制度本身是“一种社会博弈主体之间的自我维系系统”①,是各种利益集团之间不断地进行协调博弈的结果,其“选择依赖于各自的收益和成本以及受影响团体的相对的市场与非市场权力”②。区域同城化实质上是相邻城市为提升综合竞争力而主动打破城市间行政壁垒和地方保护主义的一种制度一体化现象[1-2]。笔者认为,作为区域一体化的空间表现形式以及城市群或都市圈背景下的新型地域结构,同城化是相邻城市产业发展相互协调、商品和要素跨区流动的额外成本逐渐接近于零的经济一体化现象,是相邻城市间联系更为紧密的网络型城市合作制度对较为分散的、独立的城市发展制度的替代,是区域城市合作中制度变迁的新型一体化表现形式。
一、同城化内涵的重新界定
同城化是伴随着城市建设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出现的一个崭新的概念,笔者在综合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新制度经济学与博弈论为研究视角,认为“同城化”是指在区域一体化背景下,区内城市之间基于“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共同目标,突破行政界限,以“同城”的标准,是在同质的环境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协同发展的新型地域组合关系,是相邻城市之间基于更低交易费用诉求的利益博弈与利益共享的动态制度变迁过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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