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全球化条件下跨国公司对国籍的持续依赖
2012-09-25张磊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张 磊
(1.华东政法大学 国际法学院,上海 200042; 2.复旦大学 法学院,上海 200433)
人们成立公司的目的是追逐财富,因此,公司从诞生伊始就具有极强的逐利性。国际法在国籍问题上的薄弱使得公司的国籍认定问题长期处于各国自主管辖的状态。从20世纪后半叶开始,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深,跨国公司作为特殊的经济现象开始活跃于历史舞台。与此同时,作为经济全球化的产物和最大受益者之一,跨国公司的国籍归属一直是颇具争议的问题。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跨国公司在全球化的今天可以脱离国籍归属,即不依附于任何主权国家而独立存在,因此,一个跨国公司无国籍的时代据称来临了。
一、关于跨国公司的基本范畴
各种对跨国公司进行定义的尝试是五花八门的。1983年,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在《世界发展中的跨国公司》的调查报告中认为:“跨国公司的定义应指这样一种企业:①包括设在两个或以上国家的实体,不管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或领域如何;②在一个决策体系中进行经营,能够通过一个或几个决策中心采取一致对策或共同战略;③各个实体有可能通过股权或其他方式形成联系,使其中一个或几个实体有可能对别的实体施加影响,特别是同其他实体分享知识资源和分担责任。”[1]8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对跨国公司给出了最广泛的定义,即在两个或者更多国家拥有资产(工厂、矿场、销售机构以及类似设置)的所有企业。[2]2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跨国公司项目则将美国的跨国公司定义为名列全球财富500强,并且在6个或者更多国家拥有分支机构的公司。……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