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升机主最低设备清单的确定
2012-09-15陈大禄曹金华
直升机技术 2012年2期
陈大禄,高 峰,曹金华
(1.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江西 景德镇 333001;2.陆航驻景德镇地区代表室,江西 景德镇 333000)
0 引言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要求所有安装在航空器上的设备应符合适航标准和运行要求,同时必须能够操作使用。然而,出于安全考虑,对于不是在所有运行条件下都必需的某些设备,中国民用航空规章也允许出版最低设备清单(MEL)。经验表明,由于航空器在设计上具有多种标准的安全裕度,尤其是当剩下的可工作设备项目已能提供合格的安全水平时,无需每一系统或安装的部件都工作。为提高AC313型机的任务可靠性,大量不同水平的冗余技术被引入设计。从提高AC313型机利用率和经济性的角度考虑,为了使其能在特定设备项目不工作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实施运行,制定了AC313型机的主最低设备清单(MMEL,Master Minimum Equipment List)。MMEL确定了在保持航空器安全水平的情况下哪些设备项目可以处于不工作状态,它明确了系统“带故障”运行的条件[1]。
1 主最低设备清单中项目的确定
1.1 一组概念
主最低设备清单建议书(PMMEL)是由制造厂家或运营人起草的主最低设备清单草稿,提交飞行运行评审委员会作为制定主最低设备清单的基础。
主最低设备清单(MMEL):是指民航总局批准的在特定运行条件下可以不工作仍能保持可接受的安全水平的设备项目清单。MMEL包含这些设备项目不工作时航空器运行的条件、限制和程序,是运营人制定各自最低设备清单的依据。
最低设备清单(MEL):是指运营人依据MMEL并考虑到航空器的构型、运行程序和条件为其运行所编制的设备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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