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职业学校校长状况研究
2012-09-08吴文华
职教论坛 2012年16期
□吴文华
民国职业学校校长状况研究
□吴文华
1912年民国建立之后,职业教育取得了一定成绩,在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各种因素中,校长这一群体的作用不可忽视。他们成为职业教育政策的执行者和实践者,他们的作为直接关系到教育的成效和教育政策执行的力度。考查这一特殊群体的任职资格、聘任考核状况、职责范围、报酬俸薪以及存在的问题,对于我们今天的职业教育依然具有重要意义。
民国;职业教育;校长
一、职业学校行政架构
民国时期的职业学校教育经过不断完善和发展,到20世纪30年代的时候,行政组织已经相当完善,管理也较为严密。1932年12月公布的《职业学校法》、《职业学校规程》详细规定了校长、教职员的任命、校内行政管理办法,职业学校设校长一人,总理校务。如西安第一女子平民职业学校,设校长一人,校务主任一人,各科主任各一人,训导员一人,事务员一人,销售处主任一人,各科教员若干人。一切行政归于各种会议,如校务会议、教务会议、训育会议、事务会议等。浙江新华县立女子职业学校组织管理更为严密,其机构设置如下[1]:

从浙江新华县立女子职业学校的行政架构来看,行政组织采取层层负责的形式,具体行政取决于各级会议,以保证各项工作的科学管理。相对正规的职业学校来说,职业补习学校、艺徒学堂等行政组织较为简单,但是依然能做到行政执行的高效和明了,保障校长能够实现有效的管理。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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