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对广西经济社会环境的影响分析
2012-09-05杜文忠王静娅
区域经济评论 2012年12期
□杜文忠 王静娅
(1、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商学院,桂林 541004)
一、引言
在经历了20世纪70年代的两次石油大危机之后,人们对“新能源”这一术语开始逐渐熟悉起来。新能源是指能源当中尚未被大规模开发利用,以新技术为开发基础,目前正处于研发之中的可再生能源[1]。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技术水平下,人们对新能源的界定不同。现阶段来说,新能源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潮汐能和核能,由于这些特殊能源具有常规能源无可比拟的可再生性、清洁性,因此在“能源”一词前冠以“新”字。自从人类进入文明时代,社会工业化进程加快,化石能源被大量开采,濒临枯竭,世界范围内石油价格逐年攀升,能源危机时刻威胁着世界和平。与此同时,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的大量使用,产生了大量的二氧化碳气体和污染物,全球温室效应日益显著,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正好弥补传统能源系统的供应不足问题,有效解决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问题,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二、广西能源结构状况
广西地处沿海偏内陆地区,人口众多,属于能源资源短缺省区,长久以来面临能源短缺、供求不平衡、需求缺口大等问题。从能源资源储量来看,广西煤炭资源稀缺,目前探明的储存量不到全国的0.3%,石油、天然气的储量几乎为零,虽然水力资源相对比较丰富,但远远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需求[2]。《2011年广西统计年鉴》显示,2010年,广西能源总生产1951.85万吨标准煤,其中水电生产1519.53万吨标准煤,占77.85%,原煤生产428.48万吨标准煤,占21.95%,原油生产3.84万吨标准煤,占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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