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筹划所涉及问题的分析
2012-08-25朱百胜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年1期
朱百胜
施工企业指的是从事公路、房屋、桥梁等土木工程生产的企业。根据税收法律规定,这些企业应该按照其所取得的营业收入比例缴纳营业税,依照其所拥有的财产缴纳一定数额的房产税,按照其实现的收益缴纳一定数量的所得税。这些税收中主要是营业税和所得税。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周期长的特点,而且往往还要受到业务量以及订单的多寡影响,各个年度的盈利水平都又不同。因此,影响施工企业纳税筹划的主要因素包括施工进度、施工项目安排的合理性、跨期所确认的收入费用等等。
一、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筹划方案
1.积极利用承包、分包合同方式进行筹划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如果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整体工程的一部分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那么将按照工程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数额后的余额作为其营业额。按照税法的规定,建筑业的税率为3%,服务业的税率是5%。如果工程承包公司承包业务,签订了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那么无论该承包商是否参与施工,都将要缴纳3%的“建筑业”税率。如果承包商不与施工单位定立合同,只是负责组织协调,那么将按照服务税的5%进行征收。因此合同的承包与转包过程为建筑施工企业留下了缴税的筹划空间。选择是否签订合同,和谁签订合同直接决定了所缴纳税款的多少。
比如,一个单位a需要修建一栋办公楼,在工程承包公司b的组织下,最终施工单位c中标,于是a和c签订了承包合同,a支付给c300万元的建筑费用,另外a还支付给b20万元的中介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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