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会计与税法对生物资产计量的差异
2012-08-25陈艳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年1期
关键词:生物
陈 艳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中将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在生物资产的定义和分类上,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法一致,两者差异主要体现在对生物资产的计量上有所不同。
一、生物资产的初始计量
1.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初始计量。会计准则里规定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存货的特征,因此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当作为存货填列,企业所得税法也将消耗性资产作为存货看待,适用存货的有关规定,没有对其作专门的规定。
2.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初始计量。对于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会计准则的初始计量和所得税法计税基础都是以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为基础的;对于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其他途径取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会计准则规定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有确凿证据表明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应当对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企业所得税法是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加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二、生物资产的后续计量
1.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后续计量。消耗性生物资产生长周期短(一般在1年以内),具有流动资产的性质。因此,生物资产会计准则对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减值处理采取了类似其他流动资产的处理方法,即发生减值时按其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并允许价值恢复时在原计提范围内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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