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研究与实践
2012-08-17陶艳
职业教育研究 2012年12期
陶 艳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 株洲 412001)
校企合作是国际上职业教育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我国高职院校最为典型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理论上,它能使企业得到高端技能型人才,学生得到技能,学校得到发展,从而实现学校与企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双赢结果。然而,在实际的探索实践中,校企双方由于缺乏相关利益链条的连接,没有建立互利双赢、合作发展的长效机制,使得校企合作无法实现深度融合,不能达到共赢发展的初衷。随着职业教育发展步伐不断加快,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已成为目前高职教育必须尽快解决好的核心课题。
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现状
据上海职教所的调查,至2007年年底,首批28所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企业已达5009家,校外实习基地达5334个。这组数据表明,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已经达到一定的规模。但是,高职院校和企业作为两种不同性质的组织,其目标、结构、管理和任务有着显著的不同,其价值判断和观念意识也存在一定的偏差,使得校企合作的现状并不乐观。
合作模式单一 目前,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大都是以院校为主、企业为辅的校企配合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院校积极性高,而企业的热情不够。院校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并承担绝大部分人才培养任务,企业只是根据学校提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条件或协助完成部分(主要是实践教学环节)培养任务。
合作层次浅 目前,大部分校企合作只是停留在院校利用企业资源建立校内外实训基地,企业专家兼任学校教师等物资交流、人才交流领域内,而在信息交流、技术交流、教学改革与思想品德教育领域内的合作还不够。……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