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专题教学模式探究——以吉首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为例
2012-08-15廖金香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廖金香
(吉首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吉首 416000)
根据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简称 《意见》),教育部从2006级大学生开始开设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简称“基础”课),并使用统一编写的教材。《意见》在关于“切实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方式和方法”中提出:要精心设计和组织教学活动,认真探索专题讲授、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基础”课作为《意见》中要求的四门必修课之一,主要是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大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并解决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基础”课由“98方案”中的两门课程有机融合而成,课程面临着内容多课时少,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老师多,学法学专业的老师少,在教学过程中面临着不少实际问题。如:教师为了完成教学任务采取满堂灌的教学方式,兼职老师无法全身心投入到教学研究中,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老师讲不好法律基础的内容,学法学专业的老师讲不透思想道德修养的内容等。针对这一现状,吉首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了专题式教学模式的探索。
一、专题教学模式的可行性探究
专题教学模式是依据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根据学生学习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分层次将课程的教学内容打破原有章节的界限进行整合,形成既先后联系又相对独立的系列专题,并围绕不同专题设计教学方案、组织教学活动的一种教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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