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双语教学课程设置与教学模式研究——以《中国商法》双语课程为例
2012-08-15倪志娟
潍坊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倪志娟
(潍坊学院,山东 潍坊 261061)
面对经济全球化和科技革命的挑战,中国的法律日趋与国际接轨,我国亟需一大批既熟悉法律又精通外语的专业人才。自2001年始,教育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高等学校本科双语教学工作提出要求,全国范围内各高校相继开始积极推广双语教学,在法学专业中开设双语课程也成为各校本科教学改革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现将我院《中国商法》双语课程具体教学实践作为基本考察对象,对法学专业双语教学课程设置与教学模式改革等问题进行总结与探讨,以求教于大方。
一、制约法学双语教学发展的因素
1.法学双语教学课程设置混乱
制约高等院校双语教学开展水平的首要因素是如何设置双语教学的课程,即双语教学应该自哪些年级开设、开设的双语教学课程与本专业的其他课程(比如专业英语课程、其他专业课程)如何协调的问题。在实践中,各校的做法并未有统一的标准,有些高校将双语教学课程设置为选修课,有的高校将双语课程设置为必修课,有的高校甚至将诸如是否具备双语教学的适格教师、是否有供选择的教材等条件作为双语教学课程开设的确定标准。各高校根据自身发展水平和实际教学需求开设双语教学的事实无可厚非,但是法学双语教学课程设置的任意性必然会造成教学资源的浪费,影响双语教学的教学效果和教学目标的实现。从长远来看,双语教学课程设置的科学与否更是制约双语教学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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