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地与社区的和谐——以避暑山庄之于承德为例
2012-08-15顾雪杉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4期
顾雪杉
(承德市避暑山庄博物馆,河北 承德 067000)
文化遗产地,顾名思义,是指某种层次的文化遗产所在地。而这样的所在地,又必然处于某个社区之中。所谓社区,是社会学的一个概念,就是人们生活在一定的地理区域内,成为一个社会生活共同体。社区有大有小,大到一个城市,小至一个区县、一条街道,每个社区都有自己的特点。就一般意义而言,文化遗产的存在与保护,带给所在社区的会是荣誉和资源,但并不意味着二者之间不会发生冲突和矛盾。正是基于这样的基本现实和基础判断,让我们对于文化遗产地与社区和谐的思考和研究,不仅包含相当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一、文化遗产对所在社区的价值
众所周知,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性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性文化遗产两个部分。不论是物质性文化遗产,还是非物质性文化遗产,或者是二者的结合体,其之所以被权威机构认定,首先取决于其作为传承传统民族文化载体的价值。承德避暑山庄修建于公元1703年到1792年,是清王朝的夏季行宫,它不仅具有极高的美学研究价值,而且还保留着中国封建社会发展末期罕见的历史遗迹。1994年12月,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作为传承古今文化的载体,避暑山庄的文化价值因举世公认而无可争议,并因此成为遗产所在地——承德市一张最亮丽耀目的城市名片。
作为社区或者城市名片的文化遗产,对于所在社区的价值自然不局限于文化本身,与此同时,它还因作为旅游资源的属性而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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