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
2012-08-15肖梅
山东开放大学学报 2012年2期
肖梅
(中共烟台市委党校,山东 烟台 264000)
创新型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
肖梅
(中共烟台市委党校,山东 烟台 264000)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建设创新型企业,关键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而自主创新,需要有知识产权保护作保证,对创新型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要求更高,值得认真研究。
企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建设创新型企业,关键是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拥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以知识产权保护作保证。激励创新,包括奖励创新成果和保护创新成果,二者缺一不可。知识产权激励创新机制,优化创新资源、保护创新成果、积聚创新人才,对于创新型企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外几百年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和国内企业二十多年知识产权制度的实践表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推动科技创新的激励动力机制。一个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企业要想激励自主创新,只能是一句空话。
新的挑战必然对创新型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出更高的要求,创新型企业必须建立起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具体举措为:
一、加强宣传、培训和教育,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随着自主创新成为“十一五”规划的着力点,知识产权保护也受到空前重视,不少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和应用能力在增强,但是由于受多方因素的影响,很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面临“三重”困境。
一是知识产权文化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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