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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

2012-08-15肖梅

山东开放大学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专利知识产权战略

肖梅

(中共烟台市委党校,山东 烟台 264000)

创新型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

肖梅

(中共烟台市委党校,山东 烟台 264000)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建设创新型企业,关键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而自主创新,需要有知识产权保护作保证,对创新型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要求更高,值得认真研究。

企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建设创新型企业,关键是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拥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以知识产权保护作保证。激励创新,包括奖励创新成果和保护创新成果,二者缺一不可。知识产权激励创新机制,优化创新资源、保护创新成果、积聚创新人才,对于创新型企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外几百年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和国内企业二十多年知识产权制度的实践表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推动科技创新的激励动力机制。一个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企业要想激励自主创新,只能是一句空话。

新的挑战必然对创新型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出更高的要求,创新型企业必须建立起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具体举措为:

一、加强宣传、培训和教育,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随着自主创新成为“十一五”规划的着力点,知识产权保护也受到空前重视,不少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和应用能力在增强,但是由于受多方因素的影响,很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面临“三重”困境。

一是知识产权文化缺失。近几年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所提高,但受惯性思维的影响,整体保护意识仍然比较淡薄。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我国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3万多项,而申请专利的不到10%。[1]一方面作为创新主体,企业的知识产权的意识比较薄弱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普遍缺乏,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文化的认识浅薄。它带来的直接后果是企业拥有知识产权量少,易发生侵权或被他人侵权的现象。另一方面,大多数人并没有把知识产权真正作为财产权来看待,甚至很多企业都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是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表现在:第一,侵权现象时有发生,如盗版书、克隆光盘、仿冒商标等;第二,对自身的保护意识不够,知识产权的流失严重,不少企业不是没有研发能力,而是对研发出的成果不去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从而给企业造成损失。

二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缺失。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除了遭遇企业“内忧”困扰外,在法律和管理体制方面也不够完善,存在着多头管理、维权成本高昂、考核评价体系不科学、侵权打击力度不够和维权程序复杂等问题,导致侵权事件频频发生,不仅加大了企业的维权成本,而且弱化了企业的信心。

三是大量企业没有把知识产权保护上升到关乎企业生死存亡和发展的高度来重视。很多企业尽管拥有知识,却忽视对其进行“产权保护”,尤其缺乏对国际规则的了解和掌握,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中常常处于知识产权劣势。

为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与知识产权本身的特点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投资大、回报周期长且比较隐形的事业,导致许多企业不愿意在知识产权上进行多投入,缺乏长久发展的动力。

知识产权保护离不开全员的共同参与。只有全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才能使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成为我们全体员工的自觉行动。因此,企业要因地制宜,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全体职工特别是科技人员对知识产权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水平。一是要把知识产权培训列为员工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程,并制订培训计划。在培训教材方面,按非技术类和技术类两类人员,有针对性地制订培训教材。非技术类人员使用的教材,要求其了解和掌握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目的、意义等;技术类人员使用的教材,不但要求掌握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目的、意义,同时把培训重点放在如何获得专利、侵权判断、发明方法上,并结合事例组织讨论和作业。为了达到培训效果,对技术类人员要采取集中授课。二是注重各级领导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教育,努力提高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为领导配发知识产权基础知识教程,通过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意识。三是利用“知识产权月”活动的宣传对专、兼职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企业要建立每年专利工作年会的制度,对企业公司专利工作进行总结和工作布置,并在每次专利年会中设置一个重点议题。四是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联络员制度。为加强与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联络沟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主动与企业沟通,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联络员制度。此项制度用于进一步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知程度,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运用能力,推动形成良好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氛围,对帮助企业组织专利申请、办理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和资助、提高企业自身的专利创造能力及企业专利信息利用、专利技术的实施转化等将起到信息传递的桥梁作用。

二、提高企业运用、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

科技创新活动产生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人们智力劳动成果在法律上被确认,因此,在技术创新的不同阶段,可以产生不同的知识产权。基础研究阶段:往往产生基础专利(核心技术),重大发明专利,理论研究成果;技术开发阶段:往往产生重大技术突破及实用技术,可能会产生重要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技术秘密、新的技术研究成果;应用研究阶段:往往产生实用技术、伴随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技术秘密、应用软件的产生;市场营销阶段:往往产生商标、商业秘密、版权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问题是法律问题,更是一种商业策略。企业要想做大、做强,不仅要有产品战略、市场战略、人才战略,还要有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也就是说,知识产权问题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一种商业筹码。没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想发展为稳健、坚实的跨国公司,可以说根本不可能。目前,在国内不乏一些有自己的科研队伍及知识产权职能部门的企业,在早期创业过程中,企业就要做好知识产权的挖掘、部署工作,这对企业未来的长远发展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

政府要允许企业将当年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等全额计入管理费用,允许事业单位将知识产权研发等费用计入事业经费。企业购买国内外先进技术、专利支出,可享受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政府采购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机制,对市内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装备和产品,实施政府首购政策。加大对国内发明专利、国(境)外专利申请的资助力度。建立对植物新品种权创造及申请保护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知识产权入股、员工持股和股权、期权等多种分配、奖励形式,逐步形成激励发明创造的新型分配制度。鼓励专利技术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

(二)建立商标权的建设、应用和维护体系

企业实施以名牌战略带动企业发展,对促进经济增长,扩大企业的影响,提高企业的声誉和地位,有着巨大的作用。

1.商标的运作要有长远规划,企业要采取防御商标策略。

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经营项目及产业结构均有所扩大和调整。这就要求对商标的运作作出长远规划,以适应企业飞速发展的需要。企业要采取防御商标策略。防御商标是指在不类似的商品上注册相同的商标。在不同类别的不类似商品上,要想有效地维护商标权,就需要商标管理者通过有序的商标补充注册,来逐步扩大商标专用权的范围。遵循的原则是,从直接相关的商品到间接相关的商品,最后再到不相关的商品,直到全类注册。这样做的好处和目的在于,可以使企业的核心商标的专用权以及禁用权范围扩展到原本所不能达到的范围,使核心商标权得到最大化的保护。这样既可以扩大商标保护的范围,也避免了由于商标被他人抢注而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

2.具备条件的企业要申请驰名商标,充分运用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条例,扩大商标保护的范围及力度。

根据中国商标管理法规及目前国际上通用的做法,驰名商标的保护可扩大到非类似商品的保护,因此申请驰名商标是企业规模经营及扩大市场占有率的必然趋势。对驰名商标特别保护在于:第一,对于驰名商标,给予了额外的保护,即禁止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记,并拒绝这种标记的商标注册申请。第二,驰名商标非持有人在其他的服务上申请注册的时候,不予注册。驰名商标的认定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通过国家工商局商标局认定,另一种方式是在法院诉讼的时候由法院具体决定这个商标是否是驰名商标——个案认定法。第三,如果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来使用,也要予以保护。

3.企业抢先部署一些不容易规避的商标权,这对企业未来的发展产生裨益。

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的原则。这个原则指: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时,提交申请在先的申请人将获得商标专用权。申请同时强调使用在先。企业要先注册后使用商标,坚持申请在先原则。未注册商标不享有专用权,他人也可使用该商标。如果企业的商标先使用后注册,则容易被他人假冒或抢注;一旦被他人抢注后,企业就会陷入被动,要夺回商标只能诉诸法律,如果丧失商标专用权,企业很可能失去已开拓的市场。

4.企业要对商标实施实时跟踪、监测,以便对已经发生的或者潜在的商标侵权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企业的商标跟踪监测工作,一条途径即通过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商标公告》进行定期监测,及时了解可能对自有商标产生不良影响的商标注册申请,或观察某些目标商标的法律状态,以形成对商标管理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文件。另一条途径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及专业人员对商标的运作进行常年的实时监测,提供可行性建议,及时处理各类商标法律事务,一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三)积极部署专利战略

在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日趋国际化的今天,仅研制出高新技术成果还不足以拥有市场竞争优势,只有将其取得的专利等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才能最终形成自己独特的市场竞争优势。世界上的一些经济、科技大国强国,同时又是专利大国强国。例如,日本每年发明专利申请达40多万件,美国20多万件,德国15多万件。从企业来看,IBM、杜邦、日立、索尼、飞利浦等大公司目前均拥有有效专利数万件,每年的发明专利申请上千件,有的高达1万多件,这些有效专利是它们雄霸国际市场最重要的资本。[2]华为也一向视专利为占领国际市场的入门券,很早就制定了长期专利战略。据了解,华为1995年成立知识产权部。2000年,华为获得第一件美国批准的发明专利权。2002年,华为的国内专利申请量突破1000件,成为中国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最多的企业。在WIPO公布的年度报告中,华为2009年以1737件PCT申请排名世界第一。近年来,华为每年将不少于10%的销售收入投入研发,并将研发经费的10%投入新技术研究,近3年研发投入超过200亿元。仅2010年,华为年度研发费用就达到人民币165.56亿元,同比增加24.1%。[3]虽然我国企业出现了像中兴、华为等这样的专利大户,但是全国有99%的企业从未申请专利。企业的专利申请量占国内专利申请量的比例不足30%,并且发明专利的数量少,有核心竞争力的发明数量更少。大部分的企业没有自己的专利战略计划,甚至有诸多的企业还不清楚专利战略为何物,他们在专利权的诉讼中只能处于“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尴尬境地。企业的专利战略,是指企业面对激烈竞争的环境,自觉主动地利用专利文献提供的新技术新产品信息,利用专利制度提供的法律保护和其他种种条件,促进专利技术开发和科技创新,在技术竞争和市场竞争中,有效地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谋取最大经济利益,从而求取企业长期生存和不断发展而制定和实行的一种长远规划和整体谋略。

专利战略的研究以专利制度为依据,以专利保护、专利技术开发、专利技术实施、专利许可证贸易、专利信息和专利管理为主要对象,以技术市场为舞台,以获得最大经济效益为目的,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技术、生产、经营、贸易、信息、知识产权等各个方面。

国际上很多高新技术企业从创立开始,一直把知识产权、人才、国际作为企业发展的三大战略。其中,知识产权战略排在了第一位。其知识产权战略的核心就是专利战略。

企业在科技创新中可以采取的战略有开拓型专利战略、追随型专利战略和引进型专利战略。[4]

开拓型专利战略又称为领先型战略,是一种积极主动地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和经济实力,抢在同行前面,集中攻关,研制出实有技术竞争力和市场前景的具有很强创造性的专利产品,以抢先占领市场获取超额利润的战略。

实施开拓型专利战略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是:企业拥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包括在基础研究方面的实力;企业经济实力较雄厚,能够为以研究、开发为核心的技术创新投入较多的资金和技术设备;企业在专利产品商品化、市场化方面有较强的开拓能力,能够及时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商品化生产或通过利用专利方法提高市场竞争力;企业对技术市场走向有较强的预见能力,具有能力分散研究、开发方面的风险。

追随型专利战略,又称模仿改进型战略、跟随型战略,是指企业通过对本企业和他人已采取的技术进行改进完善,在原有的基础上创造出高质量、低成本的产品,以控制和占领市场的一种专利技术研究开发战略。

引进型专利战略,技术引进是发展中国家主要的专利战略。虽然企业引进技术的方式多种多样,但从法律角度看,大部分采用的是获取专利实施许可权的形式,而不是通过购买所有权的形式。一些资金雄厚但研发能力不足又亟待进入市场的企业,通常采取全盘引进的方式。但是单纯地全盘引进会限制自己的技术创新与进步。所以,创新型的专利引进战略应是中国企业的首选。

三、企业要掌握更多的规则,熟悉赢得知识产权战的“艺术”

企业要积极掌握知识产权基本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对各个国家的法律、经济状况、人文环境、交易习惯等进行深入的研究,做到知己知彼。企业特别要关注:

(一)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延伸

发达国家已经把专利扩大到企业经营方法、人体基因、计算机程序等具有优势的项目,而对发展中国家具有优势的发表权、署名权、中药专利、民间文学艺术、传统知识等却排除在外,现有知识产权制度只保护最新成果,不保护智力源泉,这是不合理的。

(二)各国知识产权规则的差异

在商标权的取得方面,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有不同的适用原则,比如英国、美国、印度等国家,适用使用在先原则,即:谁首先在某个国家使用了某个商标,谁就拥有了该商标的所有权;而韩国、日本、俄罗斯、法国、南非等国则适用申请在先原则,对于同一个商标谁先申请注册,谁就取得该商标的所有权;在泰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是使用与注册交叉原则。企业对外投资过程中,不了解目标国商标权取得的具体适用条件,自认为有把握取得商标注册而最终不能取得,从而受到损失。

(三)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滥用和垄断问题

趁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不完善之机,美国和其他一些发达的工业化国家的跨国公司,以收购方式获取他人专利技术和商标,并使之闲置起来达到知识产权垄断的目的。而在美国这是违法的。如美国司法部在处理微软垄断案时,并没有因为其市场份额大而拆分微软公司,而是针对微软公司强迫计算机制造商购买带有新功能的视窗操作系统的排他性限制合同条款,以及在浏览器上显示微软的商标标识等妨碍竞争的非法行为,判定其违反反垄断法。

总之,企业在科技创新中注重自己的商标权、专利权的部署与经营,能带来很大的竞争优势。当然,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品种权、版权、域名权、特殊标识权、商业秘密权等领域提早实施知识产权的部署、经营活动。这类知识产权用好了,创新型企业同样可以获得可观的回报。

[1]新华网.我国99%企业没有申请专利60%企业没有自己商标[DB/OL].http://finance.sina.com.cn,2006-01-02.

[2]尚艳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DB/OL].http:// www.hzip.gov.cn/newsmanage/News_View.asp?NewsID= 3116,2010-11-15.

[3]傅江平.全球专利申请量最新排行中兴华为进前三[DB/OL].http://www.cqn.com.cn/news/zgzlb/diqi/ 544522.html,2012-03-12.

[4]徐家力.略论中国企业的专利战略[DB/OL].http://finance.sina.com.cn,2006-02-13.

D923.4

A

1008—3340(2012)02—0056—04

2012-03-20

本文为山东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科技创新与山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鲁科成鉴字[2011]第1465号的阶段成果。

肖梅(1962-),女,山东省烟台市人,烟台市委党校经济学教授,研究方向为对外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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