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形态: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视角
2012-08-15谭鹏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谭 鹏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6)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这一重大命题和重大任务。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需要全党在实践中运用科学理念、形成科学机制、创新科学方法,更需要理论自身的建设和发展,即通过科学的理论创新丰富党建科学化的理论内涵,通过形成了与“执政”相关的一系列概念和范畴,找到党建科学化理论发展的自身规律性和相互联系性,进而促进实践发展。执政形态是对党的执政现状的体制描述和整体表达,执政形态的形成和完善的过程就是党的建设不断改革创新的过程,树立执政形态的理论和思维,对于推动党的建设科学化理论发展与实践创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执政形态:党建科学化的逻辑起点
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以科学理论武装,不断追求科学真理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自成立之初就坚定不移地把科学管党治党作为自身建设的基本要求,党的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就是中国共产党党的建设的基本经验之一。从这个逻辑出发,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党的建设科学化这一全新的命题,既反映了新时期执政党建设的新特点和新要求,更体现了我们党对党的执政规律和党的自身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开始从系统和科学的视角观察和思考执政党建设的问题。
1.执政形态为党的建设科学化提供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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