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政预算的约束力:建设廉洁政府必由之路
2012-08-15王雪珍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监督
王雪珍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6)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近年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掌握的财政资源的规模越来越大,因预算约束机制不健全而引发的政府资金需求不足与资金浪费现象并存,政府支出性腐败现象呈上升态势。因而须从公共财政的视角,构建预算刚性约束机制,有效地规范政府财政收支权,合理有效运用财政资金,才能预防政府支出性腐败行为的发生,促进廉洁政府的建设。
一、财政预算约束力与廉洁政府
廉洁政府的内涵既包含了政府官员个体的廉洁,同时也包含了政府整体的廉洁,即包含了节制政府行政开支以降低行政成本,廉价高效地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及公共产品的要义。而公共财政的实质是政府要本着效益、效能最大化地利用吸纳的社会资源的原则,有效地向民众供给具有覆盖面广、竞争性弱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使公民充分享受国家、社会发展进步的丰收成果。因而要建设廉洁政府,必须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功能,其中最关键是充分发挥政府预算约束力。没有刚性的预算约束,公共财政将会成为某些人的牟利工具。因而公共财政通过信息公开,接受各方监督,达到控制规范政府收支活动,而预算约束是公共财政体制内在的对政府收支行为的约束机制。
1.通过预算可以明确政府与公民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预算不仅作为政府的收支计划,也体现了国家与公民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公民有纳税的义务,国家有通过政府按纳税人的集体意愿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义务,这就意味着纳税人对财政的收支行为有核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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