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女兴邦理念的产生与确立及文学表现
2012-08-15史常力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2年5期
史常力
(深圳大学师范学院,广东 深圳 518060)
丑女兴邦是一个外在形式与内在功能之间充满矛盾的理念,这两个方面并无必然联系。按道理,贤士贤女们对国家兴盛提出好的建议,做出卓绝的贡献,这属于内在优秀品质,与外貌的美丑并无必然联系。而且外在与内在双美与外丑内美比较起来,又更加完美。但在已经固化的一般观念中,外表的丑陋不但没有给人带来厌恶感,反而因为内心所具有的美德而成为被赞美的对象。这两种带有鲜明反差的特征何以被整合在一起?本文认为,丑女兴邦这一理念形成于先秦时期,《庄子》和《列女传》,是推动这一理念形成并定型最重要的作品。
《山海经》中有很多外貌奇异的形象,仅在《海外南经》中就有很多:“羽民国在其东南,其为人长头,身生羽”、“贯匈国在其东,其为人匈有窍”、“三首国在其东,其为人一身三首”。[1](P187,194,199)这些形象从审美角度来说,无论是身生羽翅、胸口有洞,还是身有三头,怪异的外形带来的当然是审美上的丑陋。但是《山海经》在记录下这些奇异形象的同时,并没有附加对他们道德上的批判,从这些描写简单、几乎没有任何故事情节的记录中看不出他们道德上的善和恶。
《诗经》中很少有对人物形貌丑陋这方面的直接描写,只是《邶风·新台》中写了一位丑人。《新台》是一首讽刺诗,据《左传·桓公十六年》记载:“初,卫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属诸右公子。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取之,生寿及朔,属寿于左公子。夷姜缢。”[2](P146)卫宣公本来为自己的儿子娶齐国女子为妻,见女子貌美就据为己有,这首诗讽刺的就是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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