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会计教学探讨
2012-08-15河南广播电视大学闫予磊
财会通讯 2012年19期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闫予磊
所得税会计教学探讨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闫予磊
一、所得税会计的教学思路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所得税会计的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企业所得税费用与应交所得税间的差异由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间的暂时性差异造成,这种暂时性差异影响到企业的所得税费用,但是并不影响企业当期应交所得税,并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符合相关确认条件时)。
在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出来的利润总额中与所得税法规定不一致的项目,如工资薪金、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资产损失等内容并计算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在对计算出来的所得税费用基础上按照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调整计算出来当期应交所得税。
上述过程可以表达为以下几个公式: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率(未来转回时适用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率(未来转回时适用税率)
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超过税法规定标准当期及以后各期均不得转回的费用)×税率
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额-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额;
或者,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当期转回额+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期转回额
二、所得税法的教学思路
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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