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探讨
2012-08-15武汉市普爱医院
财会通讯 2012年23期
武汉市普爱医院 彭 琼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能够以货币进行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主要分布于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附属营业单位中,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国家行政拨款或自有资金购置而得到的资产,接受社会捐赠以及国家法律所确认为国有的其他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既可以是流动资产,如现金及有价证券等;也可以是固定资产,如房屋及建筑物等;还表现为无形资产,如著作权等。因此,如何管好用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充分发挥其潜能是需要重点研究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可分为一般管理和“非转经”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包括:资产权属管理,资产的使用、处置、评估管理等。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一般管理
(一)资产权属管理 主要包括:
(1)产权登记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依法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确认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合法性。通过资产产权的登记,明确国家与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上的所有权关系,确定各自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权利、职责范围,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可以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是据此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根据。……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