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唐诗中“花”的认知隐喻
2012-08-15李丽丽
文教资料 2012年27期
李丽丽
(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46)
一、引言
人类对隐喻的研究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在修辞学中隐喻一直被理解为辞格——比喻的一种,是“比明喻更进一步的比喻”[1]。最早对隐喻进行比较系统研究的是亚里士多德,他对隐喻本质的认识是“隐喻是对借来之词的使用,或者从种借来用于属,或者从属借来用于种,或者从属借来用于属,或者通过使用类比”。[2]亚氏从修辞层面认识了隐喻。所以,长期以来传统的隐喻研究都把隐喻作为语言中的修辞手段来研究。
随着人类认知的不断发展,隐喻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著名语言学家Lakoff和Johnson完成的《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3]一书标志着隐喻进入认知领域,它明确指出,隐喻是一种思维方式,是不可或缺的认知工具,存在于人的思想行为中。此时的隐喻不单单是一种语言修辞手段,更是被看作是人类的一种认知现象。
认知语言学家认为,隐喻是由两个域构成的,一个是相对清晰的始源域和一个结构相对模糊的目标域。隐喻就是将始源域的图式结构映射到目标域之上,让我们通过始源域的结构来构建和理解目标域。隐喻一般是从熟悉的、有形的、具体的、常见的概念域来认知生疏的、无形的、抽象的、罕见的概念域,从而建立起不同概念系统之间的联系[4]。隐喻的这种认知机制同样适合于诗歌现象。
隐喻是诗的语言,诗歌是语言的精华[5],诗歌与隐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华莱士·斯蒂文斯说:“没有隐喻,就没有诗”,澳尔特加·卡塞特说:“诗歌就是隐喻”,华兹华斯在《〈抒情歌谣集〉序》中说:“诗歌所能表达的根本对象是某种情感体验,主要是通过隐喻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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