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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价值与中国文学比照

2012-08-15陈莎莎

文教资料 2012年27期

陈莎莎

(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信仰是人类精神生活的灵魂。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起到了巨大的不可磨灭的作用。而作为其中之一的宗教信仰更是在人类数千年的社会历史变迁中发挥了一种不可替代的,让后人褒贬不一的作用。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宗教让人类社会的发展更具有人文色彩。纵观人类历史,宗教一直是人类文化知识活动领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和科学及其他社会意识形态如哲学、文学、艺术、道德等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原始社会的人类对自然界和社会的认识大多表现为巫术、神话或者宗教观念的形式,表现于文学艺术方面的则有赞歌、娱神的音乐舞蹈以及表现宗教的绘画或雕刻等。

宗教与文学,这两个概念在历史的进程中总是相互交织而共同发展。正像基督教对于西方文学的发展起着不可磨灭的作用一样,中国文学的充实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佛教广泛传播的结果。“人的最高境界为真善美,其中哲学是真,宗教是善,艺术是美。”[1]宗教作为一种内在力量在中国文学的文明进程中发挥的作用愈加明显。

学者周群教授在《宗教与文学》这本书中也论述了宗教与文学之间的复杂关系。“在这本书中提出了宗教与文学的三大共同点:首先,都是人本精神的体现,都是为了营造人类精神憩息的家园;其次,都以想象为重要特征;第三,都具有潜移情志、感动心灵的功能”。[2]文学更多地关注人类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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