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日本的经验及启示
2012-08-15金艾裙孙计红
皖西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金艾裙,孙计红
(安徽工程大学人文学院,安徽芜湖 241000)
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日本的经验及启示
金艾裙,孙计红
(安徽工程大学人文学院,安徽芜湖 241000)
非营利组织依法通过相应途径参与居家养老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不仅可以弥补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失灵问题,而且可以有效整合各种福利资源,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效率。借鉴日本的经验,提出了我国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应对策略。
非营利组织;居家养老;日本;启示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8亿,占人中总数的13.3%,已经越过老龄化国际标准,进入老龄化社会行列。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问题日益凸显,逐渐成为当今社会关注的热点。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不断弱化,而单纯的机构养老由于运行成本高等因素难以满足不同老年群体多方面的养老需要,一种新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模式——居家养老应运而生,已经成为我国解决老龄化问题的重要选择。
所谓居家养老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用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是指非营利组织依法通过相应途径,并以多种方式,参与居家养老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从而增加社会和公众养老服务的行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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