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考与探索
2012-08-15高文军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高文军
(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检察院,山东青州 262500)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实现社会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而处于执法办案一线、与群众面对面打交道的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基层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选择
社会管理创新是我国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对社会管理理念和模式的一种反思与重构。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需要不同的社会管理模式与之相适应,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原有的一套社会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方法,在解决当前社会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上显得捉襟见肘,这就需要在社会管理领域进行创新和突破。2011年9月,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和指导社会管理工作。正如专家所言,从“治安”改为“管理”,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新方式,凸显了社会管理的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在本质上体现的是服务,而不仅仅是控制和监管的一面。因此,这就需要我们对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方法进行改造,以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模式。
翻开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人类社会的管理模式就是一个从人治型走向法治型的过程。在现代社会,法治虽然不是万能的,但能够得到绝大多数人内心高度认同的社会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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