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对策研究
2012-08-15陈小莲厦门南洋职业学院福建省厦门361012
文体用品与科技 2012年16期
□ 陈小莲(厦门南洋职业学院福 建省 厦门 361012)
2007年4月,为进一步贯彻党和国家“健康第一”指导思想,加强国民身体素质的提高,教育部携手国家体育总局和共青团中央高度重视,颁发了《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这一政策的出台,是党和国家对青年工作的高度重视,深化了我国体育教育目标,扩大了实施的覆盖面,将学生群体纳入到国民体质健康对象中来,以阳光体育运动为契机,创造校园体育锻炼的氛围,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促进学生身体素质的提升。而阳光体育运动这一概念的提出,又区别于竞技的体育运动,通过贴近自然,走向阳光,而培养学生锻炼的兴趣和习惯,提升学生的体质。这是国家全面提升学生素质的重要举措,对于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 、阳光体育运动的内涵界定
阳光体育运动是在体育练习的基础上以增强学生的健康为基本目的,以提升全面素质为终极目标的全国性体育活动,它区别于传统竞技的体育。我国开展的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强调了一是群体的广泛性:要在各级教育和体育的相关行政部门、共青团和学校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高度重视,以推进学生的全面素质教育为工作的重心和突破口,强化学校的体育工作,在全国各级学校掀起阳光体育运动的高潮。二是时间的延续性。国家开展的阳关体育运动希望在3年的时间内通过“每天阳光运动一小时”涵盖全国85%的学校,并使85%的学生可以达到健康体质的基本标准。……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