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动性疲劳与恢复的探讨
2012-08-15黄桂兵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西萍乡337055
文体用品与科技 2012年4期
关键词:方法
□黄桂兵(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 萍乡 337055)
关于运动性疲劳的定义直到1982年第五届国际运动生物化学专题会议上才给疲劳定义为:机体生理过程不能继续在特定水平上进行或整个机体不能维持预定的运动强度。人们研究探讨疲劳与恢复的目的是为了在运动训练和比赛中延缓疲劳的出现以及运动后尽快消除疲劳,促进运动恢复过程,提高人体功能能力。
1、运动性疲劳产生的原因
运动性疲劳是一个很复杂的生理现象,不同性质、不同强度和不同持续时间的运动,其疲劳产生的部位原因不同。“衰竭”学说认为疲劳产生的原因是能量物质的耗竭。其依据是,在长时间运动中,产生疲劳的同时常伴有血糖浓度降低,补充糖后,工作能力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坎农(Cannon)等发现,狗运动到精疲力竭时,注射肾上腺素后又能继续跑动,因肾上腺素可使肝糖元进一步分解,从而使血糖水平提高。因为此时体内唯一下降的是ATP或CP,但是血糖和肌糖原却没有明显变化,只是重新合成ATP或CP的速度下降了而已,这可能与肌肉内乳酸增加导致pH下降有关。所以“衰竭”学说并不能解释所有项目引发的运动性疲劳的原因。
2、运动性疲劳的判断
科学地判断运动性疲劳的出现及其程度,对合理安排体育教学和训练有很大的实际意义。由于产生疲劳的原因和部位不同其表现形式也会不尽相同。因此,在运动训练过程中拟采用科学合理简单实用的生理指标和判断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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