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安院校民族宗教政策课程的开设
2012-08-15胡晓辉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胡晓辉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侦查系,河南郑州450053)
近年来,中央先后颁布了《关于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的意见》、《关于在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尤其是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颁布,为响应中央号召,各普通高校通过专门开设民族宗教政策教育课程,使其成为大学生的通识课,以加强民族宗教政策的教育[1]。公安院校民族宗教政策课程实施情况比较复杂。目前全国公安院校既无民族宗教政策课程设置标准,又无统一的教学大纲,民族宗教政策课程设置参差不齐。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将民族宗教问题类课程细化为四个子项目课程,即宗教学、民族学、宗教保卫学与民族宗教问题研究四门主干课程,在本科系部的教学方案中,这四门课被侦查系国保专业明确为专业(选)必修课,其他系部如犯罪学系(开设宗教学与民族宗教问题研究)、情报学系(开设宗教学)则作为选修课;在研究生的教学计划中,宗教学与民族宗教问题研究被列为选(专选或公选)修课,民族宗教政策内容包含在民族宗教问题类课程中[2]。2008年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制定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培养方案的意见》(公政治〔2008〕355),将民族宗教政策作为专业基础课,在所有专业中开设。2008年以来,承担着试点专业教学任务的各公安院校,按培养方案要求,在试点专业普开民族宗教政策课程。民族宗教政策课程所用教材大多数是由各院校自己编写的,教材内容深浅不一,缺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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